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完善病案管理,为付费方式改革提供技术基础,我部组织专家对2001年下发的住院病案首页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 传 真:010-68792513 E-mail:mohyzsylc@163.com
附件:1.住院病案首页
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3.住院病案首页项目修订说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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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医疗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 医疗付费方式:□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健康卡号: 第 次住院 病案号: 姓名 性别 □ 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 年龄 月 新生儿出生体重 克 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 省(区、市) 市 县 籍贯 省(区、市) 市 民族 身份证号 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 省(区、市) 市 县 电话 邮编 户口地址 省(区、市) 市 县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 疾病编码 出院诊断 主要诊断: 其他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出院诊断 其他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