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____来信的答复函——(司法行政- 司法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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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____来信的答复函

你投诉 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不属于我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建议你向上述机构主管部门或鉴定委托部门反映有关情况。(据了解, 司法局已向你出具了答复意见。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处理,我厅不再受理。同时,根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不属于投诉受理范围。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等方式解决,司法行政机关无权撤销鉴定意见书。如认为 司法鉴定所(中心)在鉴定中侵害你的民事权益,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 司法局在处理本案中存在不作为、投诉处理不公正等情形的,可向 市人民政府或省司法厅提起行政复议,或向 司法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司法厅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 http://www.fae.cn/ws/detail11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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