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铁铺

《铁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铁铺

污水处理厂项目)》(简要)

一、规划修改目的

铁铺污水处理厂项目属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对选址有特殊要求,需进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改善区域环境状况,推进城市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且对提高区域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用地范围内有部分用地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相符,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规定,必须对铁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以解决项目急需的用地问题。

二、规划修改主要原则

1.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2. 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3. 集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4. 发挥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 三、规划修改方案

本方案拟在铁铺镇坎下村(项目用地范围)调入6.9201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拟调入地块现状为园地5.8720公顷、坑塘水面0.7542公顷、河流水面0.2095公顷、村庄0.0844公顷。同时方案拟从铁铺镇八角楼村调出6.9201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现状为林地5.5924公顷、坑塘水面0.4293公顷、裸地0.898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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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后,全镇各项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均保持不变,规划修改对《铁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均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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