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13年6月修订)

3.5.6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3.5.7 己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 停电。 4.1.2 验电。 4.1.3 接地。 4.1.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 停电。 4.2.1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4.2.1.1 检修的设备。 4.2.1.2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 表4-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 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20、35 63(66)、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0.35 0.60 1.50 3.00 4.00 5.00 电压等级(kv) 750 1000 ±50及以下 ±500 ±660 ±800 安全距离(m) ①8.00 9.50 1.50 6.80 9.00 10.10 注 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4.2.1.3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4.2.1.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4.2.1.5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4.2.2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4.2.3 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 4.2.4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4.3 验电。 4.3.1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4.3.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表2-1中规定的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方法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4.3.4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设备上工作。 4.4 接地。

4.4.l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

4.4.2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4.4.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4.4 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4.4.5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4.4.6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

4.4.7 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

4.4.8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4.4.9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带接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

4.4.10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4.4.11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测量线路参数,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1)拆除一相接地线。

2)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3)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装置)。

上述工作应征得运行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4.4.12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

4.4.13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I)。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对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 (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 4.5.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2-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绝缘隔板的绝缘性能应符合附录J要求。 4.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5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

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禁止越过围栏。

4.5.6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5.7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8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4.5.9 直流换流站单极停电工作,应在双极公共区域设备与停电区域之间设置围栏,在围栏面向停电设备及运行阀厅门口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检修阀厅和直流场设备处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控人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或机构箱门锁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 的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5.2 值班调控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己拆除,工作人员己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5.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

6 带 电 作 业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1000kV、直流±500~±800kV(750kV为海拔2000m及以下值)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 750kV为海拔2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并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准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6.1.4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单位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资格、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6.1.5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1.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1.7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并不准强送电: 6.1.7.1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6.1.7.2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6.1.7.3 直流线路中有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6.1.7.4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的作业。 禁止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 6.18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或直流线路再启动保护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6.19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2.1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6-1 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距离(m) 0.4 0.6 0.7 1.0 10 35 63 (66) ±110 220 1.8 (1.6) ①± 660 - ± 800 6.8 330 500 3.4 (3.2)② 750 5.2 (5.6) ③1000 6.8 (6.0) ④500 3.4 2.2 注 表中数据是根据线路带电作业安全要求提出的。 ①220kv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②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 ③5.2m为海拔1000m以下值,5.6m为海拔2000m以下的距离。 ④此为单回输电线路数据,括号中数据6.6m为边相,6.8m为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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