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百货商场制度汇编之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制度008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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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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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制度

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规定

1. 2. 3.

目的

规范商铺营业员进、离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范围

所有进场商户自用的营业员 参考文件

4. 定义

4.1 商铺是指在购物广场内部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

4.2 商铺营业员是指在JJGWGC购物广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广场自招营业员。 5. 职责 5.1 广场人力资源部薪资人力专员负责指导、监督商铺营业员进、离场办理。 5.2 广场营运部负责对各商铺营业员进、离场手续的具体办理、审核、审批和管 理。

5.3 广场财务部负责各项工本费、保证金的收取和保证金退还工作。 5.4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6. 程序 6.1 管理原则

各商铺营业员均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并在办理进场手续后,方能上岗工作。各商铺营业员均须接受公司营运部管理、督导和组织的岗前培训。

6.1.1 各商铺营业员要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广场形象。 6.1.2 各商铺营业员均须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档案。 6.1.3 商铺营业员辞职,应办理离职手续。 6.2 入职要求 6.2.1 6.2.2

营业员由人力资源部开业前统一招聘、培训,由商户自行招聘的营业员经人

力资源部许可,办理上岗手续后方可上岗,统一管理。

营业员任职要求:年龄18-35周岁,身高1.60米以上,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应变能力,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重复应聘者无任何店内违纪史。

营业员上岗要有业户担保书(业户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同时需持学历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岗证原件复印件等证件。

所有录用营业员须于上岗前一天办理完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 6.2.3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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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6.2.6

理手续者,供应商须于营业员上岗前知会楼层经理,营运主管限期办理,逾时罚款。如果管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未办理入职手续且未知会营运部者,则立即清出场;如发现有私自篡改胸卡姓名或冒名顶替者,处以10-50元罚款。 新上岗营业员须办理胸卡、员工考勤卡及配发《营业员服务手册》(需收费)。 新上岗营业员须收费标准:保证金500元,员工考勤卡押金20元,胸卡工本费5元,《营业员手册》使用费15元,培训费200元/人,工服500元(2套)。如有丢失,经营运部长确认,按上述费用标准补办。

6.2.7

商铺不着商场统一工服者须交3张商铺店服全身照片,报营运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详见《员工工服管理程序》

6.2.8 营业员工服、培训费、营业员服务手册等费用由营运部向商铺商户收取,工

卡、考勤卡押金由营业员承担,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

6.2.9 新上岗营业员须进行一系列入职培训,及定期组织的军训。 6.2.10 商铺营业员进场程序

6.2.10.1. 营业员:营业员持所要求的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部面试,并填写《营业员入职

表》,营运部审批后,由营业员持《营业员入职表》及上述证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进一步审核,合格后开具《入职交款单》,营业员持《入职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然后持交款收据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胸卡、考勤卡、《营业员手册》等,并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上岗通知单》到营运部办理上岗。(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存档)。

6.3

6.3.1

离场程序

商铺营业人员离场或被商铺所属公司调岗,应到营运部索取《商铺营业人员 离场申请表》,正确填写完毕,交商铺所属公司主管人员(或个体经营者)审批后,再交营运部楼层管理人员审批。然后由营业员持所有入职相关票据到人力资源部交验经审批的《商铺营业人员离场申请表》,退还胸卡、考勤卡、《营业员手册》和保证金收据。人力资源部核实离场审批有效,胸卡、考勤卡、《营业员手册》退回无误后,离场人员凭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商铺人员离职审批表》,到财务部返还营业员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部领回保证金及考勤卡押金。收取的员工胸卡及《营业员服务手册》费用不予返还,如有丢失从营业员保证金中分别扣除丢失物品抵押金等额的罚款。

6.3.2 费用的返还及扣除 6.3.2.1 保证金

6.3.2.1.1 营业员离职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且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营业员保证

金全额返还。

6.3.2.1.2 营业员存有扣款项目或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从营业员保证金中扣除

扣款及罚款后,剩余部分返还。保证金不足抵扣的其差额部分由商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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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3 营业员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保证金一律不返还,出现问题由商铺商户负

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6.3.2.2 培训费

6.3.2.2.1 营业员离职时培训费不予退还。

6.3.2.2.2 营业员从一家商铺转入职到其他场内商铺,无需再交培训费。

6.3.2.2.3 商铺营业员离职后,如培训费系供应商所交,则新入职营业员不必再交培训

费,其培训费由前营业员转入。 6.3.2.3 考勤卡押金

营业员离职时,如退回考勤卡,则押金返还;如将卡遗失或不交回,则扣除押金。

6.3.2.4 胸卡工本费

营业员离职时,应将胸卡退回,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营业员办理转职,临时促销营业员延期,商铺换营业员,都应重新交费办理

胸卡。

6.3.2.5 员工手册

营业员离职时,应将员工手册完好退回,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6.3.3 临时入职 6.3.3.1 商铺因促销等活动需临时招用营业员,办理临时入职手续。

6.3.3.2 办理临时入职手续。由商铺商户向营运部提出申请,一般促销期限为5—7

天,到期需延期者须得到营运部经理的批准,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延期手续,另交纳5元胸卡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7天以上促销者,营运部长须在营业员入职登记表上注明促销期限(最长不可超过一个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

6.3.3.3 临时营业员收费标准:保证金100元,胸卡5元,员工手册使用费1元/天,租用商场工服,租金3元/天。

6.3.4.4 临时入职人员须按长期营业员管理办法管理。 6.4

办理营业员入、离职时间

6.4.1 办理正式营业员的入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周二、周四。 6.4.2 办理临时营业员入离职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6.5 营业员的转职。

营业员场内换商铺,或商铺换营业员,参照6.3.2执行。 7. 记录

8. 附录

附录一 营业员入、离职流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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