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QSY 1517-2012

Q/SY 1517-2012

综合应急预案 comprehensive emergency executive plan

将总体应急预案(3.11)和专项应急预案(3.12)合并编制而成的、以突出应急管理流程、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为重点的综合性文件。

注: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有严格的限制,一般针对生产作业风险单一、机构简单的组织,如科研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事业性的单位以及进行简单经营活动的单位。

4 应急预案编制通用要求及程序

4.1 通用要求

4.1.1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满足科学、实用、简明、可操作的基本原则。 4.1.2 应急预案一般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组成。

a) 总体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总体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

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

b) 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

急预警和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作出的具体规定。

c) 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基层单位重大危险源、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

大型公众聚集活动或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具体处置程序。

4.1.3生产经营专业比较单一,经风险识别、评估后,认定突发事件类型、应急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响应、救援方案等比较简单的组织,可将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合并,编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的要素可参考附录A。

4.1.4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岗位应急处置卡)。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应作为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作业现场、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的规定动作,内容应简明、易记、可操作,形成应急标准操作程序。

4.2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2.1 策划编制方案

组织应对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的过程进行策划,确定预案编制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预案体系构成、编制过程控制和时间进度安排,形成应急预案编制方案。 4.2.2 成立工作机构

组织应成立本组织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的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管理人员、各方面专业人员或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的审定、应急职责和应急工作流程的梳理、预案内部审核及评审等工作。

必要时,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可设置办公室,协调、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

各突发事件所涉及业务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突发事件相关业务部门或单位,按照预案编制方案的工作分工,参与和协助预案编制工作。 4.2.3 确定应急对象

组织应识别其生产、服务或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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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和潜在的后果,结合组织可接受的风险程度和相关准则进行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组织应根据风险分析与评价的结果,确定作为专项应急预案控制对象的突发事件。 风险分析的结果应形成文件。

注: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所确定的重大风险应作为应急对象。

4.2.4 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组织应针对所确定的突发事件的风险等级进行应急能力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应考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的范围、性质和时限等,其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组织内外部可利用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素质、经验、技术及装备配置; b) 专用应急设施设备及工器具; c) 现有的应急物资储存和配置; d) 人员的能力和意识;

e) 与组织外部相关方建立的公共应急响应协议的有效性;

f) 组织对现行适用的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执行情况。 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应形成文件。 4.2.5 编制应急预案

应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方案,通过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应急预案,形成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对预案涉及的管理层次、部门和岗位所赋予的应急职责、应急工作流程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并达成一致;对预案所涉及到的应急资源应确保得到配置。 4.2.6 内部审核

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业务管理流程和应急工作职责等,由突发事件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应急预案进行内部审核。审核可以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审核的过程资料、审核结论应形成记录。

应急预案审核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预案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性; b) 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c) 危害因素分析、风险识别的准确性; d) 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e) 与相关预案的衔接性;

f) 组织体系、预防措施、保障措施的可操作性; g) 预警体系、联动机制、响应程序的针对性。 4.2.7 管理评审

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按照预案级别和管理权限,由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重点对内部审核出不符合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预案的支持文件以及有关预案之间的衔接关系等内容进行审核。

管理评审可邀请预案涉及的地方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应急专家参加。管理评审的结论应形成记录,由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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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管理评审应形成修改应急预案的决议,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管理层次、部门和岗位所赋予的应急职责、应急工作流程,以及应急资源。 4.2.8 批准和发布

总体预案或综合预案由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批准,专项预案由主要负责人或业务分管负责人批准,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实施。现场处置预案由基层组织现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现场负责人批准实施。

4.3 应急预案修订

组织应确定应急预案的修订及审核频次,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a) 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 b)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c) 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新的危害和重大危险源; d) 应急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或者应急工作职责进行调整; e)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 f)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 g) 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提出要求修订; h) 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修订时。 应急预案变更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构。 5 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5.1 总则 5.1.1编制目的

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 5.1.2 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上级组织关于应急工作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本组织自身的有关规定等。 5.1.3 适用范围

规定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以及突发事件类型、级别等。 5.1.4 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满足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要求。 5.1.5 预案体系

明确组织各类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并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必要时绘制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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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组织机构及职责

5.2.1 应急组织机构

总体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构成,包括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应急组织机构一般可包括:

a) 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b)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c) 日常应急工作机构;

d) 应急工作支持机构(如负责人事、计划、财务等职能的部门); e)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f) 根据实际设立的其他机构或组织。 5.2.2 机构职责

总体应急预案应规定各应急组织机构的应急工作职责,包括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操作步骤等。

注: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应得到沟通和确认,并由最高管理者批准。

5.3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类分级

5.3.1 组织概况

根据组织生产经营的实际和主要风险,简述组织的基本情况,一般可包括如下内容: a) 地理位置、生产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

b) 主要原材料、产品及产量、生产装置、工艺流程、生产设施等内容; c)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源、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及分布情况; d) 生产作业现场、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建(构)筑物

布局等情况;

e) 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

医疗、消防等。

5.3.2 风险分析

按照突发事件类别,对组织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4.2.3),记录风险分析的结果,并根据应急能力评估(4.2.4)的结果,确定作为组织应急对象的突发事件。

注:对于应急能力评估(4.2.4)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在应急保障(5.6)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予以实施。

5.3.3 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事件分类可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突发事件划分,其中以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为主。

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可参照本组织风险分析结果,依据事件可能的后果和影响范围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突发事件分级应与本组织所能承受的风险及应急能力相适应,并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上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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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组织的应急响应相对应。

5.4 预防与预警

5.4.1 预防与应急准备

针对确定的突发事件,分别描述组织已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要求,一般可包括以下方面: a) 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工作制度;

b)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及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 c) 加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的储配; d) 应急处置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与应用等。 5.4.2 监测与预警

明确组织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以及获取突发事件预报信息的主要途径,并对突发事件信息的识别、收集、分析、传递作出规定。

注:一般地,当下一级组织启动应急预案时,上一级组织应启动预警,达到响应级别时启动应急预案。

5.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组织应明确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的形式和要求,包括事故信息上报的机构、方式、内容和时限等内容;同时,明确事故发生后向可能遭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以及向请求援助单位发出有关信息的方式、方法。

5.5 应急响应

5.5.1 响应流程

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组织应急工作的实际,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5.5.2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事故状态下的决策方法、应急行动程序和保障措施。

注:应急响应分级要清晰,一般以I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5.5.3 应急响应启动

明确组织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和启动方式。 5.5.4 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过程顺序,结合事件特点,根据需要明确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机构启动、资源调配、媒体沟通和信息告知、后勤保障、应急状态解除和现场恢复等应急响应程序。 5.5.5 应急联动

应明确应急联动程序,启动多方参与的公共应急响应协议。 5.5.6 恢复与重建

明确组织开展应急恢复和重建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包括对突发事件发生及影响的现场、使用的应急物资装备等进行恢复的要求,以及提出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预案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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