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编写规定

《监理大纲》编写规定

监理大纲是公司为参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投标而拟定的方案性文件,是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业主签定监理合同后,它便成为制定监理规划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 1 编制依据

1.1 电力部电建[1995]410号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1.2 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招标程序及达标文件范本》;

1.3 国电建[1998]710号《国家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1998年版)》;

1.4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大纲》(试行)5个推荐范本;

1.5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加强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文件及项目批复文件;

1.6 项目法人发售的《监理招标文件》。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规模; 2.3 工程特点; 2.4 工程建设地点; 2.5 业主;

2.6 项目总投资(万元);

2.7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8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9 其他。

3 监理目标

实现输变电工程建设达标投产。

3.1 工期目标;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3.2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全部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满足达标投产的质量目标要求。

3.3 投资目标。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

3.4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4 监理组织

各项目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任务的直接承担者,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队伍素质和现场情况,公司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配套齐全、精干高效、整体功能完备的原则,组成项目监理部(组),选聘业务技术水平高、施工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人数应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及需要而定,《三控制二管理》工作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

5 监理工作内容 5.1 设计监理

5.1.1 参与或主持施工图会审,提出监理意见。 5.1.2 核查确认设计变更。

5.1.3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5.1.4 核查工程的概(预)算,提出监理意见。 5.1.5 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监理。

5.1.6 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

5.1.7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5.2 施工监理

5.2.1 参与对承建单位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5.2 .2 审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5.2.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提出意见,并督促贯彻实施。

5.2.4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5.2.5 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质保措施并督促实施。 5.2.6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5.2.7 检查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 5.2.8 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发现施工出现危及质量及人身、设备安全重大问题,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业主。

5.2.9 审查施工单位月、季工程报表,确认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核查工程决算。

5.2.10 监督工程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5.3 调试监理

5.3.1 参与审查调试单位资质。

5.3.2 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5.3.3 参与工程启动调试及试运行。 5.4 监理资料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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