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解答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常见问题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解答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常见问题

工商服务小助手获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常见问题及解答,详情如下: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常见问题及解答

第一节注册须知

一.售电公司为什么要进行市场注册?

市场注册是指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与参与电力批发市场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提交相应电力交易中心并进行公示,从而获得参与相关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行为。按照政府

和行业相关规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需在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市场注册,生效后方可获取交易资格。完成注册后,售电公司依据规则享有交易申报、合同管理、交易结算、信息获取、咨询培训、监督投诉等一系列服务。

二.售电公司市场注册业务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业务主要包括市场注册、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备案公示等项目。 三.售电公司应该什么时候进行市场注册?

售电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具备开展售电业务需要的固定和流动资产、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条件后,并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结合各地改革试点开展情况,确定经营范围后,可选择到有关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市场注册。

四.售电公司应该到哪里去进行市场注册?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省电力交易中心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监管下,负责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售电公司的市场注册业务,为售电公司提供市场注册、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注册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可根据“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选择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或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为了便于售电公司开展注册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推荐选择在一个省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到该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选择在多

个省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注册。这样售电公司避免了与多个交易中心进行联系、提交材料的繁琐程序,压缩了注册公示时间,可以实现“一地注册、信息共享”。

五.售电公司市场注册业务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文件开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见附件 1)(以下简称“《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对售电公司准入退出和注册工作做出了总体规范,适用于全国。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细则,适用于经营范围在当地的售电公司。此外,为了对售电公司提供公开透明、规范优质的市场注册服务,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各省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出台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规范指引》(见附件 2),对电力交易中心如何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有关服务标准。

六.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业务遵循哪些原则? (一)公开透明的原则。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市场注册服务。

(二)自主自愿的原则。

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可根据参与市场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或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

(三)信息共享的原则。

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遵循“一地注册、信息共享”的原则,对售电公司及其绑定电力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共享,无须重复注册。

七.售电公司办理市场注册时,电力交易中心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目前电力交易中心暂不收取注册费用,未来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向注册的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收取注册费等相关费用。

八.售电公司对办理市场注册时提交的信息承担哪些责任?

售电公司应确保办理市场注册时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在公示时或注册后,发现注册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电力交易中心将按照授权视情节轻重,采取不予注册、市场警告、取消注册等惩戒措施,并会同第三方征信机构将相关情况计入售电公司和有关人员信用评价记录,协同开展联合惩戒。

第二节、市场注册

九.售电公司按照什么样的流程办理市场注册?

售电公司对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中的准入条件,按照“一承诺、一注册、一公示、三备案”的流程自愿注册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十.售电公司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市场注册? (一)符合《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的准入条件。

(二)已具有完整的市场注册材料,包括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售电公司完成市场注册后若参与市场交易,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已与政府发布的动态目录中的电力用户签订有关购售电合同,并将购售电合同和电力用户相关信息提交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十一.售电公司如何进行信用承诺?

售电公司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pmos.sgcc.com.cn)或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固定格式的“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市场注册时将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的原件提交受理注册的电力交易中心。

十二.售电公司在提交注册申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售电公司提交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售电公司注册申请表、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售电公司公示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信用承诺书、资产证明、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情况、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企业资质和主要业绩、其它文件等。(公示材料示例见附件 3)

其中售电公司注册申请表、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信用承诺书等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背景、业务情况、人员构成、经营场所、设备情况和售电业务计划等,控制在2000--5000 字。

营业执照中“企业经营范围”项中应包含“电力供应”、“售电”、“供电”或“电力销售”等类似内容,具体按照各地工商注册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证明”主要指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能够证明企业资产的文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 2 千万元人民币证明等能够证明企业资产的文件。有关文件落款时间距提交材料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10 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对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应至少拥有20名及以上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其中拥有 2 名及以上高级职称和 5 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经营场所主要指企业固定经营场所,固定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的应该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应提供长期租赁合同。

企业资质和主要业绩是指与售电行业相关的能够体现公司实力的主要资质和业绩,包含电力市场、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本项作为参考,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要求,如无可不提供)。

申请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先按照国家或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确定供电营业范围,提供供电业务许可证。

其它文件指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并向社会公示,以证明公司实力和信誉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十三.售电公司申请材料如何提交?

售电公司申请材料通过线下和线上渠道提交。线下可到申请的电力交易中心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线上渠道可登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s://pmos.sgcc.com.cn)或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材料。

十四.售电公司提交市场注册申请后,电力交易中心需要 审查多长时间?

电力交易中心在收到售电公司注册申请后,原则上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形式审查。申请在多地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由于部分省出台的细则中存在一些特殊条款,须经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有关省电力交易中心的审核,要适当延长审查时间,但总审查时间不超过 6 个工作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售电公司需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十五.售电公司如何进行电力用户登记?

为了准确完成售电公司在电力批发市场的交易、结算等工作,售电公司在与电力用户签订购售电合同或解除购售电合同后,需要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电力用户的信息进行登记。电力交易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电力用户信息进行审核。对电力用户信息不完整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需进行补充和完善;对电力用户不在政府动态目录清单中、或已选择其他售电公司的,电力交易中心不进行登记,并通知售电公司。

十六.售电公司如何进行信息公示?

售电公司在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市场注册申请后,不需再联系有关网站,电力交易中心将负责统一办理信息公示。电力交易中心每月底汇总通过审查的售电公司需公示的信息,原则上在每月初前 3 个工作日内将售电公司的公示信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https:

//pmos.sgcc.com.cn)、相应省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和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 个月,地方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如何处理?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就售电公司信息向公示的电力交易中心反馈意见。对于公示期间存在公示材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等异议的,向电力交易中心反馈意见,受理注册的电力交易中心需及时通知售电公司补充完善,电力交易中心视补充完善情况决定继续公示或重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注册自动生效。

对于公示期间存在弄虚作假、不满足准入条件等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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