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编 制 说 明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标准编制组
二○一八年六月
编 制 说 明
一、立项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动自行车在城市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目前已经成为广大市民近距离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车自行车在建筑内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将迅速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据相关统计表明,近年来全国已发生了多起因电动车停放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逐年递增,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目前我省多数建筑未设置专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已存在的停放充电集中点也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欠缺,而我省暂无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规范及相关标准,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其他省市如广西等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标准,我们在吸收这些标准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较为完善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地方标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8月启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17年12月完成初稿编制,同时向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项目立项。
二、编制简况
2017年8月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工作组组建后,组员收集了国内有关资料,充分了解
全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实际情况及现实需求,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全省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研,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进程安排。
2017年8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地方标准起草工作要求,就标准的基本框架及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工作组成员分工、工作进度及时限要求作了具体安排。
2017年10月,工作组又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听取资料收集和调研情况,汇总各方意见,明确标准的结构、基本内容和编制要求。
2017年10月召开专家会议,就工作组提出的原始稿进行了认真会商,在专家指导下,于2017年12月形成了本标准的初稿,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立项。
立项批准后,工作组又深入多地,通过多次座谈、研讨,充分听取了各地消防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单位的意见,经认真讨论和修改,于2018年6月形成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14287)等标准进行编制。
四、标准编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