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第四章

第四章 辅助生产费用和制造费用的核算

第一节 辅助生产费用的核算 一、 辅助生产费用核算概述 二、 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设置“辅助生产成本”账户,为成本类账户。借方归集辅助生产部门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耗用的材料、燃料、动力、工资等直接费用和折旧费、修理费等间接费用,贷方登记完工入库的自制工具、模具等的成本以及分配转入各受益单位的辅助生产费用。期末借方余额表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成本。

该账户一般按辅助生产车间开设明细账,并在各明细账内分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核算。 间接费用可以采取两种核算方法:

1、 当辅助生产规模较小、制造费用较少时,可以不通过“制造费

用”账户核算,而是和其他直接费用一样,直接计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明细账可以按成本项目与制造费用的项目合并设置专栏

2、 当辅助生产规模较大、制造费用较多时,应单独核算制造费用,

开设“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车间”明细账。 与基本生产成本一样。 三、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1、 对于需要验收入库的产品 归集费用时:

借:辅助生产成本-供电 70000

贷:原材料 50000 应付职工薪酬 20000 借:制造费用 10000 贷:累计折旧 6000 银行存款 4000 借:辅助生产成本-供电 8000 辅助生产成本-供暧 2000 贷:制造费用 10000

借方归集 辅助生产成本-供电 70000+8000=78000 结转时:

借:原材料 /包装物等 78000 贷:辅助生产成本-供电 78000

对于不需要验收入库的产品或劳务,如水、电等,都将直接提供给受益部门:

借:基本生产成本 65000 制造费用 4000 管理费用 2000 销售费用 3000 在建工程 4000

贷:辅助生产成本—供电 78000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的五种方法

(一)直接分配法

直接分配法是指将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受益部门,辅助生产部门互相之间提供产品和劳务,但并不分配费用。

费用分配率=某辅助生产部门待分配费用/该部门提供给辅助生产以外部门的劳务总量

某受益部门应负担的费用=该受益部门接受的劳务总量*费用分配率

例4-1 某企业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另有供电、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2008年8月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总量如表所示。8月“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归集的费用分别为供电车间67200元,机修车间68040元。

辅助生产车间劳务量汇总表 受益部门 供电车间 机修车间 基本生产车间-甲产品 基本生产车间-乙产品 基本生产车间(一般消耗) 管理部门 合计 费用计算如下:

供电度数 24000 60000 100000 24000 16000 224000 机修小时 1600 12000 8000 21600

电费分配率=67200/(224000-24000)=0.336 机修分配率=68040/(21600-1600)=3.402 项目 分配电费 数量 待分配费用 劳务总量 金额 67200 分配机修费 数量 20000 12000 金额 68040 3.402 40824 20160 33600 48888 合计 200000 0.336 20160 费用分配率 甲产品生产 60000 乙产品生产 100000 33600 基本生产车24000 间 管理部门 合计

16000 5376 8064 8000 20000 27216 68040 32592 135240 200000 67200 这种方法核算较为简便,但只适用于各辅助生产部门互相之间提供产品和劳务成本相差不大的情况。

习题:光华公司的锅炉车间、机修车间成本总额分别为28730元和12300元。这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供应的对象和数量如表:

受益对象 辅助生产部锅炉车间 门

供汽/吨 400 机修/小时 200 机修车间

基本生产车间 管理部门 合计 9500 3500 13400 2500 500 3200 用直接分配法分配各辅助生产部门的费用 项目 分配供汽费 数量 待分配费用 劳务总量 金额 分配机修费 数量 金额 合计 费用分配率 基本生产车 间 管理部门 合计

锅炉车间分配率=28730/(9500+3500)=2.21 机修车间分配率=12300/(2500+500)=4.10 项目 分配供汽费 数量 待分配费用 劳务总量 13000 金额 28730 2.21 分配机修费 数量 3000 金额 12300 4.10 合计 费用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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