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认证文件文件管理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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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文件管理规程 文件编码:SMP-WJ-001-00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修订日期: 颁发部门:行政部 变更记录: 1. 目的

起草部门:行政部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变更原因: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规范GMP文件管理行为,强化文件管理,保证各种GMP文件制定的规范性、系统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从而保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规范化运转,使企业的一切活动有章可循、责任明确,以达到有效管理的最终目标。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所有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各部门

负责依据本程序进行文件起草、会稿、审批、变更、使用等工作。

QA文件管理员 按该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复制、保存、借阅、回收和销毁文件; 质量部QA 4. 内容 4.1 定义

4.1.1 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书面标准和实施中的记录结果。批准使用 的文件是行为的准则,任何人无权任意修改。

4.1.2 文件管理:是指文件的设计、制订、审核、批准、复制、分发、培训、执行、归档、变更、保存和销毁的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

4.1.2.1文件管理采用编码四级管理模式,即:文件代码为一级;文件类别为二级;顺序号为三级;版本修订号为四级。

4.1.3 标准:是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预先制订的书面要求。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操作标准三大类。

4.1.4 技术标准:是指药品生产技术活动中,由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颁布和制订的技术性规范、准则、规定、办法、标准、规程和程序等书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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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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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管理标准:是指企业为了行使生产计划、指挥、控制等管理职能而使管理过程标准化、规范化而制订的制度、规定、标准、办法等书面要求。

4.1.6 操作标准:是指以人或人群的工作为对象,对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方法及工作内容考核等所制订的规定、标准、程序等书面要求。

4.1.7 记录:是反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执行标准情况的结果。分为过程记录、台帐记录和凭证三大类。

4.1.7.1 过程记录: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校验记录等。 4.1.7.2 台帐记录:各类台帐、编码表、定额表等。 4.1.7.3 凭证:各类状态卡、标记等。 4.2 文件的类型 标准

文件

记录

4.3 标准与记录的关系

4.3.1 记录的依据是标准,即记录类文件的使用往往在标准中已做了详细规定。 4.3.2 记录必须与标准保持一致,即如何使用记录类文件、记录的内容、记录样张的审核、批准等应与标准要求一致。

4.3.3 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将最终标准纳入记录中,以便记录类文件使用者进行对照,同时便于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4 文件编制条件

4.4.1 生产开工前、新产品投产前、新设备安装前; 4.4.2 引进新品种或新方法前; 4.4.3 品种或方法有重大变更时; 4.4.4 验证前和验证后; 4.3.5 组织机构职能变动时; 4.4.6 文件编制质量改进时; 4.4.7 使用中发现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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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管理标准 操作标准 过程记录 台帐记录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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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接受GMP检查认证或质量审计后。 4.5 文件的编码

4.5.1 文件必须有系统编码及修订号,使整个企业内部保持一致,以便于识别、控制及追踪,同时可避免使用或发放过时的文件。

4.5.2 系统性:由文件管理员统一分类、编码同时进行记录。

4.5.3 准确性:文件应与编码一一对应,一旦某一文件终止使用,此文件编码即告作废。

4.5.4 可追踪性:可根据文件编码系统随时查询文件的变更历史。

4.5.5 稳定性:文件编码系统一经规定,不得随意变动,保证系统的稳定。 4.5.6 相关一致性:文件经过修订,给定新的修订号,同时对相关文件作相应变更。 4.5.7 文件编码规定见附件1-文件类型及编码表。 4.6 文件编写要求

4.6.1 文件采用A4幅面,特殊记录允许采用其他幅面,为A4的倍数放大或缩小。 4.6.2 文件采用计算机打字复印或铅印,标题宋体二号,正文宋体小四,页眉页脚五号。 4.6.3 文件的版面式样见附件2-首页、续页格式和附件3-记录格式。 4.6.4 文件内容

4.6.4.1 变更记载:由文件管理员填写,详细记录各版次批准日期; 4.6.4.2 变更原因及目的:由文件起草人填写; 4.6.4.3 标题:在文件正文之前有标题;

4.6.4.4 适用范围:具体说明该文件所适用的范围;

4.6.4.5 职责:规定各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本文件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4.6.4.6 内容:详细规定管理要求所涉及的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 4.6.4.7 相关文件:文件所涉及与之有联系的文件名称编码。 4.7 文件的起草、会稿与审批

4.7.1 质量标准、工艺规程由质量部QC/生产部起草,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4.7.2 管理文件由该管理对象的岗位人员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 4.7.3 操作文件、记录由主要使用岗位人员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质量部负责人批准。

4.7.4 部门职能及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起草,人事管理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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