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提出对策类试题必备方法

黑龙江中公教育:http://hlj.offcn.com/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提出对策类试题必备方法

提出对策类试题即要求考生针对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或材料中涉及的某个具体问题提出对策思路或解决方案,主要考察的国家申论考试大纲中要求的“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并且一直很受命题者的青睐。下面中公教育专家为各位考生详细解答提出对策类试题的方法。一、政府角度

所谓政府角度,就是指应试者提出的对策必须是政府部门应当采取的措施和政府部门能采取的措施,而不能要求其他单位或个人应当如何做。政府角度是申论考试与其他类型考试最主要的区别之一,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提出对策题当中,更是考生首要注意的地方。

二、针对性

所谓针对性,就是指考生提出的对策所解决的一定是题目指定的问题,而不是其他问题。这说明“对策有针对性”有两点要求:一是符合题目要求;二是从材料中来。

如题目要求“请你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对策”,而有考生提出的是解决药品安全问题的对策,这就是对策缺少针对性的表现。

当然,上述情况是很少发生的,但从历年提出对策题的作答情况来看,有一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就是考生提出的对策是“万能对策”,可以在大部分对策题中一字不改地使用。仍以“请你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对策”为例,有考生提出这样的对策:

第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引咎辞职制度,建立健全领导问责制度。

第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加强舆论关注,实行典型示范、社会示范。

第三,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对违法者进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中公分析】这种对策明显是考生在考试之前事先准备、背诵过的,几乎可以用在所有提出对策题中,也就是所谓的“万能对策”。这种对策看似是在解决题目中的问题,但并没有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也就不可能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些对策中甚至没有出现“食品”的字样,很明显这样的对策也是缺少针对性的。 更多学习资料请查看

http://hegang.offcn.com/html/guojiagongwuyuan/yueduziliao/shenlun/?wt.mc_id=bk9153

黑龙江中公教育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hljoffcn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