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 楼房以 形式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乙方 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按年支付,首年应在 支付,次年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五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闭路、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月后搬出,甲方将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住所证明
齐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开办 有限公司,住所在 县(市) 路(街) 号,其办公用房面积有 平方米,营业面积有 平方米。
以上营业场所在所有权系 所有。
特此证明。
使用单位: 所有权单位: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必须将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或使用说明以及产权说明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