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崔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 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02.51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31.27公顷,主要分布在崔庙镇镇区、崔庙村、项沟村、王泉村、马寨村等。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主要用于崔庙镇古城、龙门、万山等社区建设,崔庙六零厂、崔庙何氏教育等项目建设。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325.08公顷,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700.34公顷。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建新规模144.7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自求平衡建新规模134.81公顷,弹性空间建新规模9.92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845.08公顷,其中用于自求平衡拆旧规模134.82公顷,完成上级减量指标609.35公顷。详见附表8。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92.17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0.86公顷。主要用于焦作至平顶山高速(荥阳段)、G234荥阳境G310以南段改建工程(荥密路)、荥丁路、崔庙镇公交站场、郑州佳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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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 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缓镇域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对现有廊道绿化改造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等级相匹配、规划布局与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网路工程。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搞好铁路和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镇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矿山生态恢复,对已经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坑口,由当地政府负责及时做好土地的恢复、复垦和尾矿的综合利用。充分考虑矿山废弃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宜林

6.2 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严格按照环保部督导整改要求,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整治标准。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加快实施崔庙镇栗树沟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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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土地整治

7 土地整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崔庙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373.01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01.0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71.99公顷,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土地整理开发的重点区域主要位于王泉村、芦庄村、界沟村、丁沟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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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管制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 土地用途分区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共划分为8个土地用途分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984.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88%;一般农地区面积83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8%;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0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332.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9%;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21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林业用地区面积1224.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2%;其他用地区面积1524.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1%。详情见附表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协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将辖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94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2%;有条件建设区6.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限制建设区737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60%。详情见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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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重点项目安排

9 重点项目安排

根据荥阳市“十三五”交通、水利、旅游等规划,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3个,其中交通项目5个,旅游项目1个,新型农村社区项目5个,其他项目2个。详情见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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