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六一暨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合唱比赛方案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的爱国情操、愉悦身心,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弘扬文明健康的校园氛围和社会风尚,优化育人环境,并让广大同学用歌声来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学校决定举办庆六一暨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合唱比赛。为使比赛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学校党支部
承办:团支部、少先队总队、教导处 二、比赛筹备工作安排 总策划:郭涛
策划人:张国成、王善刚、吴正君 专业指导组:唐丹、邬红琼 场地组:唐丹、沈科、罗川 音响组:吴正君、徐连富 宣传组:张国成、王善刚
安全组:谢小林、刘国辉、罗兴权
评委组:唐丹(组长)、曾秋碧、饶冬梅、柏方、
石小丽、沈红琼、邬红琼
计分组:罗川、凌灿伟
主持人:何春梅、雷利军(六年级学生) 三、比赛时间:2011年6月1日上午9:00
四、比赛地点:中心校舞台
五、活动主题:唱响红歌、激情六一 六、比赛要求:
1、本次红歌比赛是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为了弘扬爱国精神,同时促进我校学生的知礼、懂礼,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各班主任要对活动全面负责,认真积极地组织负责班级的学生排练,排练时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成功举行。
2、形式:合唱
3、参赛人员:各班全体学生
4.参赛各队须演唱三首参赛曲目。初中必选:《国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小学必选:《国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小学一二年级只选国歌)。另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内容应健康向上,以围绕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题,格调高雅,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幼儿园:自选节目参加表演(注:表演要求,先唱自选歌曲,再唱必选歌曲)
5、表演顺序:低年级组---中高年级组---初中组(各年级组内抽签定序) 6、伴奏:乐器或CD伴奏带,参演各班自备(必须要有伴奏)。
7、各班务必在5月20日前上报(团队办公室)比赛曲目,并在5月20日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先幼儿园表演,再比赛)。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消极抵制班级及班主任,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和扣班主任绩效考核100元,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8、比赛当天,所有教师均要到场跟班。同时班主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纪律、安全、卫生等教育和监管。
七、评分标准及规则
(一)、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分细则如下:
1、内容:内容健康向上、主题分明(10分)
2.、队形:编排整齐,进、退场秩序良好。(10分)
3、演唱:吐词清、节奏稳、声音亮、不走调、感情真(50分) 4、人数: 参赛班级全体学生,缺勤每人扣1分。(10分)
5、伴奏与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伴奏与指挥和谐。(10分) 6、精神面貌佳,舞台表现力强,服装统一 (10分)
附加:班主任参演另加10分。 (二)记分方式:
采用评委现场打分形式,每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总分为最后得分。
八、分组及奖项设置
1、分组:低年级组(小学一、二年级)组、中高年级组(三至六年级)、初中组
2、奖项:低年级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中高年级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初中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3、奖金:一等奖100元/班、二等奖80元/班、三等奖50元/班。
党支部、教导处
大竹县杨通乡中心小学
团支部、少先队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