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1 页 共 5 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发展出口业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出口货物的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乙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意将自有外贸运输货物或其揽取的货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 以海运整箱/拼箱出口、海空联运、空运出口货物运输;

第二条. 甲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乙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货物出口的订舱、运输、装箱、进栈、报关、签发提单等,以及相关的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内容详实,完整规范而准确无误委托书,并注明有关货运要求和

操作要求(如有委托报关,装箱,拖运,商检,熏蒸或保险)等。委托书上必须加盖乙方订舱专用章。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委托书其内容应包含以下项目: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

的港、交货地、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条款、费用支付方式,委托联系人、电话、传真等。

第五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及时将预配船名航次/航班及预配提单号,进仓编号或装箱时间或截单截关时间等告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有责任按乙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载货物,订舱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预配超载,船期挂港变化,航班变化,订舱条件不符等),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但若乙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托运危险物品、化工品、贵重物品、易碎品、怕挤压的物品、等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防护措施、以及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未如实申报或隐瞒实情,甲方不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 2 页 共 5 页

第八条. 乙方托运特种箱(包括挂衣箱/开顶箱/框架箱/平板箱/冷藏箱等),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确认,明确指出具体要求(挂衣箱:单双杠/绳索/压条;开顶框架平板箱:外形尺寸/单件毛重/装箱要求;冷藏箱:冷藏温度/通风预冷要求)。未如实申报或隐瞒事情,甲方不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按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交付所托运的货物,所交付的货物必须妥善

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运输,并符合承运人要求。 第十条.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理报关,应及时提供正确,真实,齐备的报关资料;甲方应及时

将报关放行前的异常情况通知乙方。如乙方提供申报内容与实际货物不符或有与海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则甲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对委托事项和内容的更改,应在操作过程中当日通知甲方;并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最晚于开航前一个工作日,提供书面更改单。乙方按委托承运人的更改标准支付更改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缮制承运人提单的样本,应在开船前一天交予乙方确认;承运人缮制的提单的样本按承运人的规定交予乙方确认;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乙方要求电放,转单或异地签单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书面通知和保证函。

第十三条. 乙方自行拉箱、装箱、运输进港的业务,按《厦门口岸国际集装箱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如乙方自装箱、自送进港、自报关的货物,甲方不负责此间相关的责任。 第三章

费率和结算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协议费率为结算依据外,以双方单票确认费率为准。如乙方自与承运人确认运价,甲方有义务按确认价协助结算,乙方对确认价产生的差异负责。

第十五条. 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由承运公司或辅助行业,通知增加附加费和相关费率调整,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可在协议运价确认中加收或调整有关费率,并按新费率结算。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运费。 A. 乙方同意以付款之后,发放相应的提单或货物。 B. 乙方同意以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进行结算。 C. 乙方同意以付款保函形式,月底结清当月费用。

第 3 页 共 5 页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