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主要策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考核,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社会动员,广泛参与。要积极协调妇儿工委、广电、教育、人口计生、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三)整合资源,提高效果。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科学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提高干预效果。

三、工作内容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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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的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二)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负责对所有孕检妇女采取血样,统一编号,每周集中送县疾控中心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并在围产保健手册上加盖“三项检测已采样”章。初次产前检查未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的孕妇,负责采集孕妇血样每周集中送样到县疾控中心。同时做好“三项”检测情况登记本和结果登记本。

(三)检测结果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亲所生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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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管理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管理。对于HIV抗体确诊阳性的孕产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档案,及时将信息上报网络直报系统,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提供备份。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采取阻断母婴传播措施:①终止妊娠:为艾滋病感染孕妇提供医学咨询,并劝其尽早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应根据知情同意原则而定。②药物预防:如不愿终止妊娠者,要为其提供医学咨询和产前诊断,并免费发放药物进行预防。③安全分娩:所有艾滋病感染孕妇必须到指定的医院接受安全分娩。④婴儿喂养指导:对HIV感染者所生的子女,建议用人工喂养替代母乳喂养,切忌混合喂养,并提供人工喂养的咨询服务。要积极动员、管理HIV抗体阳孕产妇到指定的HIV感染孕产妇医疗保健机构采取终止妊娠、药物预防、安全分娩等相关阻断母婴传播措施。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管理。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的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儿童随访的相关信息。出生后6周及3个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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