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样板

h.配线

(1)所有导线接头应接线盒,管内不得有导线接头。

(2)在配线盒中的导线应有适当的备用长度,线头焊接要牢固,绝缘包扎要良好。钢管穿线每一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Ω。

(3)导线严禁有扭绞、死弯和绝缘层损坏等缺陷。

(4)多股导线采用套管、线耳压接和搪锡等驳接工艺技术。接地的薄扁铜接线端用搭接后气焊,钢导线可用搭接后电焊接,硬铜母线搭接后用螺栓连接。

7.3.9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措施 a.施工准备

⑴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①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②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的 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③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⑵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防护区和灭火剂贮瓶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②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③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⑶系统组件检查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②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③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④铭牌清晰,其内容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⑤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⑥气动驱动装置的气体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⑷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②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

③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贮存压力应按规范确定。

⑸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 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

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l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③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试验时宜将系统组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④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 ⑹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②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③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b.施工安装

⑴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

①贮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与增压应在生产厂完成。

②贮存容器的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③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④贮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⑤贮存容器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 ⑵集流管的制作与安装

①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宜采用焊接方法制作。焊接前,每个开口均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制作。

②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③非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其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可与管道一

起进行。

④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⑤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⑥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⑦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⑶选择阀的安装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 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⑷驱动装置的安装

①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拉索式的手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拉索除必须外露部分外,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 ⅱ.拉索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导向滑轮。 ⅲ.拉索未端拉手应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 ⅳ.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靠。 ②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ⅱ.驱动气瓶正面应标明驱动介质的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③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平行管道或交叉管道之间的间距应保持一致。 ⅱ.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管道支架的问距不宜大于0.6m。

ⅲ.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夹固定。管夹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一个管夹。

④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采取防止灭火剂和驱动气体误喷射的可靠措施。

ⅱ.加压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 ⅲ.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n 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化。

⑸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 气体灭火系统示意图

①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已镀锌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

②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应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③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3.6.3 的规定。 ⅱ.管道末端喷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嘴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 500mm。

ⅲ.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 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

ⅳ.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三通管接头的分流出口应水平安装 ④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吹扫、试验和涂漆

ⅰ.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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