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乡县美丽乡村建设资料汇编正文1-39

织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定期调度、层层评比、严格奖惩,确保迅速有效推进。县、乡镇一月一调度,村一旬一调度,组一周一调度。县对县直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依据。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组、组对户一月一评比,评比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拨付挂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比通报,全县每月一评比通报,每2个月召开一次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每季度一次讲评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每年评选出“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乡镇)”11个、“美丽乡村建设先进村”110个、“美丽乡村建设先进组”400个、“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个人”100个。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得先进荣誉的集体与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进度慢、效果差的乡镇,领导小组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减拨补助资金并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专题专栏进行公示。

附件1:美丽乡村建设部门单位职责分工表

附件2: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屋场、美丽庭院、美丽单位、美丽河道(水库、山塘)、美丽公路建设标准

附件3: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共建县领导联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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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美丽乡村建设县直部门单位职责分工表

美丽乡村建设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乡镇、县直单位、驻宁单位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省会次中心,构建幸福新宁乡”这一目标,全面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本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按照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本乡镇、本单位贯彻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任务,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本乡镇、本单位的美丽乡村、美丽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辖区内净化、序化、绿化、美化等工作,树立美丽乡村、美丽单位创建先进典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办: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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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

县政府办: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三城同创办: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活动规划中。积极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乡风红黑榜活动,通过开设文明风尚榜和陋习曝光台、评选十大风尚和十大陋习、开展百户嘉奖和百场点评、举办千场宣讲的形式,树立乡风文明新观念,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县农办:负责美丽乡村方案、计划、考核办法的制定、发布,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屋场、美丽庭院、美丽单位、美丽公路、美丽河流(水库、山塘)创建评比活动。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典型经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民体育运动和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推动涉农单位庭院绿化、净化、亮化、美化。

县爱卫办:协助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等,协助开展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屋场、美丽庭院、美丽单位、美丽公路、美丽河流(水库、山塘)创建评比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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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明卫生单位、无烟单位、无烟家庭创建活动。

县发改局: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整合资源,合理安排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

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将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知识融入品德教育、健康卫生教育等课程,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开展美丽校园建设,积极开展辖区内净化、序化、绿化、美化等工作,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卫生设施条件,加快农村中小学旱厕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管,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组织做好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协助搞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封锁和重大中毒事故的侦破调查工作,做好禁捕、禁猎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面发动各乡镇派出所开展美丽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辖区内净化、序化、绿化、美化等工作,同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县民政局: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指导直属福利机构开展美丽单位的创建工作。

县财政局(农开办):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建设规划,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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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各级相关项目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配合各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计划。参与制定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程序安排奖励资金。农开办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按领导小组统一标准组织项目建设。

县国土资源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美丽乡村建设所涉村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对农村违法建地现象加强管理。全面发动各乡镇国土所开展美丽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辖区内净化、序化、绿化、美化等工作,同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县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创建工作,把“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实效。深化“全民清整”整洁行动,积极引导乡镇、村科学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分类减量,逐步实现农村垃圾不出村、不出户。积极争取各方资源,统筹安排,结合乡镇实际和示范点示范片的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严格环境执法,对农村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畜禽养殖场、红砖厂、碎石场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环境意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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