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重庆南桐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重庆南桐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审[2014]335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环境保护部关于重庆南桐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4]335号)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送审〈重庆南桐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渝能源文〔2014〕3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綦江煤电化基地内,东北距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城区约18.5公里。工程新建2×300兆瓦亚临界发电机组,配2×1025吨/小时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系统。配套建设1座四周配防风抑尘网的露天煤场、供排水系统、灰场等公用辅助系统。水源为南桐煤矿矿井疏干水和青山湖水库地表水,优先使用南桐矿井水。 1 / 2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和《重庆市

“十二五”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要求,水利部出具了《关于重庆南桐低热值煤发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4〕157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指标要求。因此,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配合当地政府按期关停拆除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和重庆方盛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的燃煤锅炉,确保本工程煤源和所排污染物1.5倍削减量得到落实,配合当地政府按期完成环保搬迁,以上内容纳入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燃用设计煤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亚临界循环流化床(CFB)锅炉炉内脱硫+炉外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工艺,不设烟气旁路和GGH,综合脱硫效率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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