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帮扶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
职责
第一章 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院长职责
1. 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当具有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
2.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使用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质量和安全保证的、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 4. 负责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 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6. 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他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
疗质量。
7. 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8. 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院医疗、教
学和科研水平。
9. 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10.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1. 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2. 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3. 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
群众来信来访。
14. 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5.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工作。
2. 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草拟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 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 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医务科主任职责
1. 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