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字〔2015〕15号
关于下发《安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制度》
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现将《安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原校青字〔2010〕14号《安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制度》废止。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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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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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
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评选制度。
第一条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教书育人、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并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团员、教工团员、团干部(团支委以上)以及本校直属各团支部,均在本评选范围。
第二条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团支部委员是按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2.每年要有工作计划、总结;
3.在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系列教育活动中,有领导、有计划、有总结。学习型团组织建设有创新、有成效;
4.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推优工作符合程序;
5.在开展素质拓展工作中,有组织、有计划,活动开展全面、工作开展到位。
6.能坚持“三会二制一课一册”制度,并有组织生活记录,团员证年度注册按规定进行,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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