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

主 编:卞耀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安 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 撰稿人:

卞耀武 安 建 刘左军 刘淑强 赵 雷 王 翔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论

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规范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部分 绪论 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规范

由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6个月的审议,并作了若干修改,于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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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18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的票数,通过了这个法律草案的 限位开关(回讯器)建议表决稿,宣告了这部法律的诞生。

《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也是一部有明显特点的法律,它的制定为保障安全生产确立了基本法律规范,将有力地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的进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会产生广泛的、深远的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内容、主要规范和立法用意、立法特点对下列问题进行介绍分析:

一、必须用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保障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立法根源于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安全生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明显重要的地位,它在以下几个方面直接产生影响:一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二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的财产安全;三是,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能否继续进行,经济能否顺利发展;四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稳定。

大量的事实证明,保证安全生产,就是有力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就是促进经济正常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如果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就会给国家、给社会、给劳动者、给个人造成惨重的损失,酿成许多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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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安全生产的这种重要性,从而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国家的法制轨道,将其列为国家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际上也就是采用国家管理中最强有力的、最有权威的手段来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事项之一。

2.法律手段是保障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手段

安全生产极为重要,运用法律手段作出保障,这既是由 接近开关安全生产的特点所决定,又是由法律的特点所决定。具体说,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以下三点:第一,安全生产是一个普遍的要求,即事事、处处、人人都必须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而法律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对法律所列入的调整对象,都具有无可置疑的约束力,安全生产的普遍要求正需要法律的这种普遍约束力;第二,安全生产的要求是必须切实遵守的,也就是一定要认真的执行,不能有随意性,不得违反;而法律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具有强制性,用国家的力量强制执行法律的规定,一旦安全生产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来体现,即作为法律规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切实遵守,谁也不得违反;违反者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安全生产事关重大,需要有权威的力量来加以支持与保障,不应允许其他种种借口对这种权威力量加以否定或削弱;而法律的一个特有的优势就是具有权威性,法律的权威不容侵犯,法律的权威就是有很大的权力、很强的力量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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