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

施工监理细则

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 8标区间土建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交底

审批: 日期: 编制: 日期: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一期8标区间土建工程 1.2业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1.4承包商: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5监理单位: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工程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1.7工程概况:

铜川路站—枫桥路站区间,上行线起于SDK27+245.520,止于SDK28+044.631,下行线起于SDK27+245.520,止于SDK28+045.390,短链长1.094m,单向全长约798.8m,在里程SDK27+602.023处设联络通道及泵房一座。盾构穿越的主要土层为④淤泥质粘土、⑤粉质粘土。一台盾构机从枫桥路站北端井始发,沿上行线推进至铜川路站南端井后,盾构机在井下掉头,沿下行线向枫桥路站推进,最后在枫桥路站北端井进洞解体。

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上、下行线起于SDK28+221.440,止于SDK28+791.000,上行线短链0.409m,下行线短链0.274m,单向全长约569.2m。盾构穿越的主要土层为②-3b砂质粉土、④淤泥质粘土、⑤粉质粘土。两台盾构机自枫桥路站南端井始发推进,其中最后200m隧道呈上下重叠状,竖向进入中山北路站北端井。

1.8本工程项目风险评估

1.8.1风险源之一:盾构侧穿及下穿建(构)筑物基础与大型管线,盾构推

进时对建筑物、管线的变形十分敏感,在施工中要加强对建筑物、管道的观测,严格保持开挖面土压平衡,减少土体扰动,防止过大偏差,当盾构推进保护区前24m处,降速严控盾构方向,确保平稳穿越,控制地层损失率≤5%

1.8.2风险源之二:上下隧道重叠施工。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隧道施工,上、下行隧道均由枫桥路站南端头井出洞推进,穿越3号线和中山北路内环高架施工,上、下行隧道成上下重叠隧道进入中山北路站端头井进洞。施工难度较大。首先要按先下层隧道施工,后上层隧道施工的原则,按设计要求在掘进时同步注浆填充率≥150%,按设计图进行土体加固及控制要求施工。

1.8.3风险源之三: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隧道穿越轨道交通3、4号线和中山北路内环高架,盾构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轨道交通3、4号线的影响和对中山北路内环高架桩基的影响。

1.8.4风险源之四: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隧道盾构施工需下穿已使用的合流污水管道,隧道顶至污水管底距离仅有1.5m,盾构推进时应采取措施,减小对合流污水管道的影响。

2.编制依据

2.1本工程监理合同书; 2.2本工程监理规划;

2.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2.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6《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2.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2.1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2.12《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市重大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标准》; 2.13《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系统表 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制定监理安全检查制度 4.1事故负伤率控制在0.6‰~1.5‰; 4.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规划 4.3没有业主和社会相关方的投诉; 4.4粉尘、污水的排放和噪声值达到城市管理标准; 审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5创建安全生产标化工地,争创上海市(市政)文明工地。 施工5.安全监理的职责和主要工作 准审核高危作业安全及应急抢险方案 备5.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抵押阶段 合同并监督实施; 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5.2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 发现 违章 安全 高危作业旁站监督 签发整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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