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选矿厂各生产车间考核细则

选矿厂各生产车间考核细则

为了细化选矿厂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效益,按照公司2008年管理计划要求,根据选矿厂各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各车间考核项目 1、碎矿车间 1.1、生产任务

1.1.1、生产任务以当月公司计划任务为准,完成当月任务时,不奖不罚。 1.1.2、若因人为因素和设备保养不善而造成欠产时,每欠产100吨,扣罚0.1分。

1.2、碎矿粒度标准:

1.2.1、碎矿车间必须按选矿工艺规定,保证矿石粒度Φ13mm占90%,15mm占10%,否则每次扣罚0.1分。

1.2.2、碎矿车间若因料块过粗而影响磨矿时,每次考核扣罚2分。 2、磨浮车间

2.1生产成本可控部分(可控材料总额为元/吨) 名称 标准

单位/吨 金额 备注 (1)黄 400克 (2)硫酸铜 650克 (3)硫酸锌 200克 (4)苯 2克 (5)黑 25克 (6)片 2克 (7)钢

0.8㎏ (8)白 4㎏ (9)柴 0.25L (10)电费 55度 (11)钢材 6.80元 (12)乙硫氮

2.1.1、生产成本可控部分若有超出,按公司对选矿厂考核标准执行扣罚。 2.1.2、全厂生产成本实行统一考核,即同奖同罚。 2.2、生产任务

2.2.1、磨浮车间生产任务按公司计划任务为准,完成当月任务时不奖不罚。 2.2.2、若因人为因素和设备保养不到位而造成停产、停车欠产时,每欠产100吨,扣罚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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