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张北县郭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

12.5MW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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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书

总包单位(全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张北郭村二期22MW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12.5MW光伏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张北县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 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 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所需的电缆敷设及接线(包括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熔接)、电缆管及桥架安装;甲方只负责设备和电缆供应(除说明外)。中标方负责其他一切辅材及施工工作。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及配置(包括施工和安全设施等)。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三、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 (含税价)。

付款方式: 电汇、银行承兑、转账支票。 四、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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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6 年 月 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6 年 月 日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 ≥95%;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工程优良率 ≥95%;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 ≥95%。 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乙方的报价书;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成本次项目应具备的一切资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 4、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和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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