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
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一建总工办字〔2015〕1号
关于印发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修订后更名为广西建工集团第
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予以公布,希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8日
抄 送:公司领导,有关处室,办存。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多年来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项目开工前,各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管[2015]63号)确认本项目的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编制本项目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一览表(见附表1、附表2),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上报分公司,由分公司确认后归集整理本分公司所属项目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情况汇总表,于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总工办。
二、按第一条规定确认项目的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后,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危大工程施工前,各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