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合同书

渠道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合同书

编号:

渠道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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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 品牌系列产品的 地区 县(市) 渠道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产品价格政策

1、乙方应按统一的供货价向甲方结算货款; 2、提货方式:款到发货,不接收承兑汇票。

3、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订货及奖励等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人民币 (大写 )汇入甲方指定帐户,逾期______天未交足前述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2、乙方进货,应提前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并详细准确填写相关产品订货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3、若乙方严格地履行合同和遵守甲方有关经销规定,乙方完成甲方制定的季度(一个完整季度)销售回款任务,则甲方于次月按乙方上季度销售回款额的 给予等值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奖励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由甲方决定,奖励的货物按该货物的供货价格计算金额)。 单位:元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4、若乙方严格地履行合同和遵守甲方有关经销规定,全年(一个完整年度)从甲方进货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大写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回款,按乙方在该全年与甲方实际结算货款总额的 予以等值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奖励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由甲方决定,奖励的货物按该货物的供货价格计算金额)。

5、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决定不给予乙方相关的奖励。

五、销售地点约定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的销售区域、销售渠道内、销售终端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经甲方授权的销售区域或销售渠道或其他终端供货或销货(即窜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账目确认窜货的数量和窜货渠道,乙方应立即收回窜货产品,并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按实际窜货数量乘以产品零售价的2至5倍计算),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及不给乙方任何返利等奖励。

六、费用支持

1、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所需要的进场费、条码费等以及用于产品终端促销的端架费、堆头费(TG)、海报费(DM)、陈列费、促销管理费、促销人员费用等费用,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由甲方承担(未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的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与商场、超市的其它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依据书面确认书及相应发票原件在代支该笔费时的次月20号前到甲方处报销结算。

3. 进场费条码费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从乙方第二批进货开始按乙方进货金额的30%进行返还,直至结清为止。

七、交货地及运费

交货地点为 省 市(县) (地点),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到达该交货地点前的运杂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该交货地点后的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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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品验收

1、乙方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或指定收货人签收,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方验收入库后,甲方不再承担破损责任。如验收入库时发现破损产品,乙方须在收到货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提供具体数量、规格、金额、破损原因之说明。乙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住址 ),电话: 。如果乙方变更收货人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产品品种、包装外观、含量、数量、规格、质量等,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泽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三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 乙方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盖上乙方印章或乙方指定收货人签字,表示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并验收合格,甲方不再承担破损短少责任。

4、运输途中残损产品处理规定; (1)、乙方在签收时应该拒收货外包装破损或明显短少的货物; (2)、乙方务必在货品到达时在收货回执上注明由于残损而拒收的产品规格和数量,并立即将签收单或承运商的证明传真至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注明残损的签收单或承运商证明之传真后,经与运输公司核实无误后,将开具红单,冲减乙方应收款;、

(4)、货到乙方仓库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甲方视乙方收讫无误。

九、货物管理

1、乙方应加强仓库管理,做到先入库产品先出库销售,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产品积压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货物运送至合同交货地后视为已交付,交付后货物由乙方承担该货物管理、经营及因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甲方派驻乙方的业务代表不负责接货,送货及代收货款,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替乙方接货、铺货和收取货款,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甲方权力与义务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有核定地区零售价的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3、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销售方案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产品检测报告。

5、协助并督促乙方在合同指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支持,与乙方共同制定区域销售计划。

6、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 7、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质量合格产品。 8、做好乙方各种费用核报工作。

十一、乙方权力与义务

1、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退货或调整货品,经甲方确认同意申请后在一周内予以办理;因产品颜色、型号等原因导致不适销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所进的甲方货物不污、不损、包装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经甲方确认后一律可以退换。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如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一切手续。

3、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报、市场拓展策略、供货价格、销售政策、产品宣传、广告促销活动方案等一系列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4、有维护甲方品牌及企业形象的义务。。 5、享有甲方后续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6、乙方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小爱神”系列产品铺上本协议及附件所约定的所有终端的柜台,进行上柜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铺货的其余终端网点另招经销商或自行安排供货上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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