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宏达市长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8月24日)

武 恩 智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德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一会儿,德州市人社局 局长,鄂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市人社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将作具体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8月17日,德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求今年实现全覆盖。应当说,这是一个重大民生决策,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也是城乡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会后,我们迅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决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一)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

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惠民政策,包括全部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等。使城乡居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继这些惠民政策实施之后,中央确定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又是一项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关系广大城乡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民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市每个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一年至少可以增加660元收入。按照温总理的话,就是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消除了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部建立。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5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4%,惠及11.3万老年居民,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7%。可以说,保住了这一块,全市的养老问题就有了基本保障,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就会有大的提升。对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经济全面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框

架基本建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对于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障还不到位。我市是一个拥有近7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其中,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74%。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这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目前,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老有所养问题日益突出。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有11.3万多人,占总人口的17%。一直以来,主要采取家庭养老方式,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子女供养。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年轻人的赡养压力加大,农民因老返贫,城镇非从业人员养老难的现象不断增多。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每个60岁以上老人,每年至少增收660元,即可以提高城乡老年人的经济自主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能够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实现传统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可以有效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避免因经济利益引发家庭矛盾。对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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