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 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 规费。内容包括: 1、 社会保障保险
(1) 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 失业保险 (3) 医疗保险 (4) 工伤保险
(5) 残疾人就业保险 (6) 女工生育保险 2、 住房公积金
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 企业管理费 (三) 利润
(四) 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 临时设施费
2、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 二次搬运
4、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 税金
二、 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 (一) 建筑工程
1、 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 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 3、 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 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 装饰装修工程 (三) 安装工程
(四) 市政工程 1、 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 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 园林绿化工程
三、 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 计价费率的使用规定
1、 计价费率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率,编制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约定合同以及竣工结算均必须按照规定计取、不得缺项,也不得对费率实行浮动。
2、 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费率为依据。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 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 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6、 竣工计算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费率计取。
7、 要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由项目业主交纳。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价,结算工程价款不包括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8、 税金不分专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础计价。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 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的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投标人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2、 关于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承包人按照双方约定进入施工现场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且不存在转移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必要条件,发生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停工损失费的索赔应按承发包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下式计算: 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单价×0.4 施工人员停工损失率=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停工总工日数×基期综合人工单价 周转性材料停工损失率=停工天数×周转性材料租凭单价/天 上述周转性材料是指,模板及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
计价费率
一、 不可竞争费率: 1、 规费(不分专业)(%) 计养费基老保险础 (劳保统筹基金) 3.分部分55 项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失医工残业保险 疗保险 伤保险 疾就业保险 生租意育保险 房公外伤害积金 保险 0.15 45 0.07 0.04 0.04 0.3 0.07 0.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 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计费基础 费 分部分项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计费基础 费 分部分项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3、 税金(不分专业) 计税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适用 纳税地点在市区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 纳税地点在市区、县区、镇以外 二、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费率 1、建筑工程 (1)企业管理费 适用 一般土建工程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费率(%) 5.11 1.7 1.72 3.58 税率(%) 3.41 3.36 3.22 1.8 2.6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2)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