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证券法案例及答案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新股上市后,有股东发现,公司将所募集1

因此反映到董而招股说明书中列明所募集资金的用途是更新设备,资金用于建造办公大楼,

且已经监事会和上级主观部门所募资金用途变更已由董事会做出决议,董事会认为,事会。

你认为甲公司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该行为对公司股票的发行有何是合法有效的。批准,

影响?公司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9 `, I) @6 S( x5 Z6 X8 E : 答案要点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20甲公司行为违法。根据《证券法》第

必须经股东大会批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使用。

准。因此,由于甲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属于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擅自改变用途而未经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许可的,证券法规定,不得发行新股。

故本案中甲公司发行新股的计划将落空。

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政法规且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股东可依法对董事会违反法律、

, G* {% k2 \\2 ?7 X; k4 z0 Y- W8 \\6 B停止该违法行为。 ; Z, V3 L* y+ f7 k+ o9 T2 L8 |' S) @ 9 d G& C' R: X$ U

、刘某为甲公司的董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甲公司在预先支付了数额巨大2

且甲公司的预付款已没有任何履约能力,资不抵债,乙公司已经严重亏损,的货款后得知,

必定会影响本认为此次公司损失巨大,刘某得知这一消息,被当地银行划走抵充银行欠款。

公司股票价格。他首先将自己手中的本公司股票抛售,还建议好友王某等人也抛出该股票。

甲公司股价跌落消息一出,甲乙公司购销合同事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半月后,问:。50%

我国法律规定的该违法行为的主体包括哪些人?)2( 刘某的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1(

. \\* O) ^( {' C, N0 r# Y)依据《证券法》,应对刘某如何处理?3(

+ T, g! E, G\ : 答案要点

5 C; \\7 w\ (一)刘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a. U7 `% ]# r4 r M) X\ (二)内幕交易行为的主体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他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1) 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职员。

]- C% ?) {) e: - 发行股票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股份的股东;5%持有公司)2(

)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证券经营机构的3(

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因其业务接触或者内幕信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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