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分管副矿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

3.、负责监督检查采坑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

4、有权制止“三违”现象及冒险作业,并对三违作业人员做出处理意见。

5、做好采剥、排土、穿爆等工作面和各作业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6、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在限速内行驶。

7、参与各类安全工作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跟班记录。 8、熟悉工作区域的各种安全生产情况且有预防和处理突出事故的能力。

9、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服整齐、戴好安全帽。 10、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11、参加煤矿强险救灾,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找事故原因、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爆破员必须由专业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爆破员上岗工作前要经过专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并经矿领、公安、安全等部门审查批准,报县市公安局备案,发给爆破合格证,才允许工作。其他无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随意派人顶岗、爆破,爆破的工作应设专人负责。

2、严格执行清退库手续、炸药、雷管、爆管等爆破器材,应按采坑的需用量专人领取,保管使用,绝不能乱扔乱放,若剩余必须如数退库,做到领、用、退三者一枚不少,并备详细的登记记录。 3、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应有押送员、保安护送。爆破器材运往工作地时,及时设置如警戒线,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放炮区域。

4、每班的爆破次数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放炮前验收炮眼是否合格,装药时严禁用金属棍装药,一律用木制炮棍。

5、大爆破或特殊地段爆破要把装药量进行微差分段,最大一段药量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6、爆破前一切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可进行结网路等工作,合格后方可爆破。

7、爆破前必须通知,并使危险区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避坑有关路口要设好岗哨。

8、爆破后有关人员必须对爆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盲炮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9 、爆破施工中除执行规程外,还应严格执行《爆破管理安全规定》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公司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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