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盘乡申庄小学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乡中心校行为有规范、工作有准则、事业有追求、勤懒有人管的工作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建立一个健康的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师奖奖惩办法:
1.评比范围:十八盘小学、竹园小学、汝河小学、刘坡小学、
斜纹小学、申庄小学、 木庄小学
2.考试科目:
主科:语文、数学、英语 副科:科学、品德
3评比办法:
科评:
低年级:平均分×90% 高年级:平均分×90%
奖惩措施:
(一)本次设奖7所学校中我校单科前4名,7个班奖前4名;罚所学校中我校单科第7名 (二)奖励:
主科:第一名奖金:200元,第二名奖金:150元
第三名奖金:100元,第四名奖50元 副科:第一名奖金:100元,第二名奖金:70元
第三名奖金:50元, 第四名奖30元
(三)惩罚:每科罚金,主科每科50元,副科每科20元。 二、教师的教案与学生作业:
71、教师应按照乡中心校规定的具体数量和标准,努力去完成。每月按学校教务处检查教案、作业的结果为依据,每学期结束后累计计算占70%,中心校组织的2次大型检查的结果占30%,两个成绩相加,为每位教师的个人所得结果,并进行奖励。
2、设奖为一二三等。其中,一等3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分别奖励现金100元,80元,50元(按乡中心校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以中心校成绩排名简报为准,如有变动以学校解释为准。
汝阳县十八盘乡申庄小学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