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协议

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协议

市 县 乡 村 签订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支持乙方建设设施农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农业项目名称:

用地情况:占地1亩,位于 。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 甲方将其享有的林地(四至见附图),共1亩提供给乙方使用。

用地时间从2017 年6月19日至2037 年6月19日止。

类型 用途 面积设施用地原地类面积(亩) (亩) 生产设施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 1 耕地 园地 水田 1 林地 其他农用地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标准为 。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按4万元/亩或实物公斤/亩的标准,将费用支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执。

第四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费用权利;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经营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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