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与收益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是最近30年以来,全球各国的金融体系并不稳定,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惨重的代价。从1982年的拉美债务危机、80年代末美国储贷危机、90年代初北欧国家银行危机,到1997年肇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再到2007年爆发影响至今的美国次贷危机;从拉美洲的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欧洲的昔日帝国英国,到创造亚洲奇迹的泰国、韩国,再到曾被誉为“拥有最完善的现代金融制度”的美国,金融危机绵延不断。从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风暴,再到2009年主要发达国家全部陷入经济衰退的过程,流动性的剧烈变化对全球经济金融的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
面对来势汹涌的金融危机,各国政府都无法坐视不管,坐以待毙,纷纷频繁地出台大规模的危机救助措施。中央银行作为金融危机救助的主体之一,更是在宏观经济、问题金融机构、流动性匮乏的金融市场等层面展开全面救助。无论哪种救助措施中央银行都要为避免系统性恐慌而承担必要的成本,都需要耗费资源,那么中央银行在金融危机救助中应遵循怎样的最优救助原则呢?为减少危机救助的随意性,中央银行在决定是否救助及如何救助时,要估算在救助过程中需要耗费掉的资源成本与实现救助目标后的收益谁大谁小,要权衡救助的道德风险与不救助的传染效应孰重孰轻,因此,在干预行动前应进行必要的成本与收益分析。既要考虑直接成本和直接收益因素,也要考虑间接成本和间接收益因素。
要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救助政策适时退出、谨防道德风险、根据宏观经济金融条件相机抉择、积极寻求国际协调等原则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权衡,决定是否救助并选择最优处置方式。本论文站在一般性中央银行的视角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最优的金融危机救助原则进行研究。并对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危机救助问题提出有益的启示与建议。首先,梳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理论基础。
本文通过与“金融危机管理”的对比,界定了“金融危机救助”的概念;通过梳理“救与不救”的理论争议,讨论了金融危机救助的必要性;通过对“谁来救”问题的分析,探讨了金融危机救助的主体问题,由此建立了金融危机救助的一般框架。接着,本文分析了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对金融危机的救助是中央银行发挥金融稳定职能的表现,实现金融稳定也是金融危机救助的根本目的。因
此,央行金融稳定职能是本文分析的基点。
在此基础上,最后贷款人理论的演变与发展及已有的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与收益分析的文献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本文通过国际历史经验的梳理,总结了英、美、日三国的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制度安排,分析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典型案例。包括英国巴林银行倒闭案、美联储对LTCM救助案、美联储对1987年股灾和“9.11”的快速反应、东南亚危机中IMF的救助对策、雷曼兄弟破产案、各国中央银行对次贷危机的救助。这些案例既有救助的也有没有救助的,既有救助成功的也有救助失败的,旨在为提炼中央银行的最优救助原则提供事实依据。
第三,在梳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总结次贷危机发生后美联储危机救助实践中采用的各种创新型工具的基础上,归纳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金融危机中的货币政策、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救助、对流动性匮乏的金融市场救助三个层面。第四,通过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考察金融危机救助的财务成本和引发的货币不稳定问题,这是央行金融危机救助的直接成本。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是中央银行全部业务活动的综合会计记录,中央银行正是通过自身的业务操作来调节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和社会货币总量。因此,本文在对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直接成本的考察中,以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为分析对象。
第五,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及博弈理论,分析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诱发的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认定为金融危机救助最大的成本,因为它带来了持久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整个金融体系更趋脆弱。本文分析了在金融危机救助中存在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及金融危机救助诱发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为降低道德风险,笔者进一步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了中央银行基于道德风险的最优承诺的选择。
第六,分析中央银行救助的收益,包括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收益不仅包括中央银行自身可以获得的盈利,还包括因为采取了救助措施而取得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好转。直接收益是指中央银行在救助过程中对问题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购买价格较低问题金融资产,在金融机构恢复经营或问题金融资产流动性恢复的情况下,中央银行获得资产收益。因为中央银行不是以盈利
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因此直接收益并不是中央银行进行救助决策时主要考虑的因素。
决策时主要考虑的是救助的间接收益,即来自非量化的对金融危机救助的社会和经济评价,其核心体现为未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通过挽救未进一步形成的损失就是救助所换来的收益,主要包括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稳定了经济增长,降低了金融系统性风险。第七,将各种成本收益因素纳入成本函数、收益函数,在考察成本与收益曲线的基础上,考察封闭经济条件与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国家效用函数。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一国中央银行对金融危机的救助范围仅限于本国经济,不存在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也不存在国际间金融危机救助的相互影响。在此条件下,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和收益完全体现在本国的国家效用函数之中。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危机可以通过贸易渠道、资本渠道在国际间传递,引发国际性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担和转移,救助的收益可以全球共享,甚至一国取得的救助收益有可能是建立在其他国家付出高昂的成本基础上的。因此,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存在着明显外部性问题。作为开放条件下危机救助成本国际间转嫁的例证,本文对次贷危机中美元汇率波动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在考察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国家效用函数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的结论:最优的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原则。包括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原则、救助政策适时退出原则、谨防道德风险原则、根据宏观经济金融条件相机抉择的原则及积极寻求国际协调的原则等。最后,针对我国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实践情况,分析了我国中央银行救助存在独立性不强、隐性担保严重、危机预警机制缺失等问题,提出了成本收益分析对我国金融危机救助的启示及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一、用成本——收益法全面衡量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行为。
以往研究金融危机的研究成果中,采用成本收益分析的不多见。且仅有的研究文献中,有的以政府救助(包括财政救助与金融救助)为研究范围,有的以中央银行对问题金融机构充当最后贷款人为研究对象。本文是从中央银行的视角,研究范围是所有中央银行对金融危机的救助措施,而不局限于最后贷款人。二、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措施划分为货币政策、问题金融机构救助、流动性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