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首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农业组实施方案(草)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部署,树立农村青年创业典型,示范引导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团中央决定联合科技部、农业部在涉农领域开展农村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根据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安排,以项目竞赛为途径,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导师辅导、基地孵化等方式,培育一批创业创富项目,培养一批创业创富人才,示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成为创业致富“领头雁”,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大赛主题

争当领头雁 成就创富梦(或与城市部商定采用统一主题)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 主办单位:团中央、科技部(需沟通协商)、农业部 2. 合作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需沟通协商) 3. 承办单位:广东团省委

4.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七套、广东电视台、中青网、腾讯网

(二)组委会

拟请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同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科技部农业司、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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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部科教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部、广东团省委负责同志担任委员。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部负责同志兼任。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

拟邀请高等院校的涉农领域专家、涉农知名企业家、金融机构及创投行业著名人士、知名媒体人、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关负责人等组成。

四、参赛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能力,致力于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农村青年。优先推荐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大中专学生和农村青年、农村科技特派员、各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成员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对象。

五、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符合国家和地方涉农领域政策及产业导向; 2. 相关创意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 已初步创业的企业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4. 投资少、见效快、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便于实施推广、具有明显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具体要求

参赛项目须为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等涉农行业。在全国决赛阶段,组委会将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平衡参赛项目所属领域,确保参赛项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地区预赛阶段,可突出重点,适应兼顾,不需要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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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领域。

1. 种养殖业:粮食、蔬菜、水果、家禽、水产品、苗木等种养殖业项目,重点是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生猪等种养殖项目。

2. 农产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纺织、木材加工等项目,重点是以“三品一标”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与地理标志性农产品)为生产对象的特色项目。

3. 农产品销售业:与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零售和批发相关的项目,重点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农产品销售的项目。

4. 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农村专业化合作经营、农资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业机械化研发或租赁服务、农产品品牌建设等项目。重点是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现代模式开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

1. “创意之星”(初次创业组)。尚未进行实体运营阶段的涉农领域创意项目,包括发明创造、技术专利、通过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商业运营和推广价值的创意产品;或是处于起步运营阶段的涉农领域相关创意项目和产品。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要有充分的市场调研,清晰的发展模式,以及可靠的数据支持。

2. “创业之星”(二次创业组)。报名者须为已正式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创业项目须具有一定的运营基础、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有一定特色,且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需提交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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