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投资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资银行业法制不健全,操作不规范。
证券法虽已出台,但是还比较笼统,还未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投资银行业,投资银行法还没有出台。中国的证券公司还远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投资银行。目前在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违规行为。同时,我国目前的一些管理条例还很不完善。例如,《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投资银行本身的业务相矛盾。它规定: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而根据国际惯例,投资银行在从事并购时,可以为并购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不完善、不健全的法规体系将会助长投资银行的不规范操作。因此,要使投资者规范其行为,首先要有完善的法规体系,稳定的法律框架,让他们有法可依。 2、证券经营机构自有资本少,融资能力差。
我国投资银行资金规模普遍偏小,无法承担投资银行本应在金融市场上承担的相应责任,也难以承受投资银行业务所具有的风险,规模问题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我国企业的不良贷款数额巨大,而国内投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对其按国际通行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处理。市场方面有很大的融资需求,而投资银行方面却没有能力满足这一需要,这一特殊矛盾的焦点就在于我国投资银行资本实力太弱,这已经成为我国投资银行然导致业发展的硬伤。而长期无法满足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必外资银行蜂拥而至,不仅抢走高端市场,也会进一步占领所有投行业务市场。因此,资金规模小是我国投资银行业的最大弱势
除大商业银行主办的少数几家证券公司以外,大多数证券机构资金均在1亿元以下,平均只有3000万元,而国外的一些投资银行,比如摩根斯坦利,它的资产总额高达3175亿美元,美林公司的资产总额也达到2998亿美元,分别是我国130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的7.6倍和7.1倍。这样小的规模自然难以承受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不利于自身的发展。造成自有资本少的原因有多方面,分业经营是其中的最主要因素。我国目前实行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政策,这虽然能分散风险,稳定金融市场,但不能有效的聚集资本,无法扩大各金融行业的规模。另外,我国投资银行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够长,投资银行业自身不能进行有效的资本积累,也是造成自有资本少的重要因素。自有资本少、融资能力差直接阻碍了我国投资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狭窄。
中国现行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主要承担三种角色,一级市场的承销商、二级市场的经纪商和交易商。其中,一级市场的承销商是证券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综合类证券公司收入中,全部收入80%以上来自于经纪自营承销收入,经纪业务更占到了50%。而对新型投资业务,如基金发起、项目融资、兼并和收购并没有广泛开展。对金融创新而带来的新型金融业务,如期权、掉期、资产证券化等也涉足很少,只有少数国内的大投资银行略有涉及,但因实力不济,经验不足等原因,这些业务仍未能达到成熟。 4.缺乏精通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人才
众所周知,投资银行业既不是资本密集型产业,也不是技术密集型产业,而是典型的智慧密集型产业,在投资银行里最宝贵的资产是人,具有很高专业素质,精通投资银行业务的人才。在这方面,我们同样与发达国家的投资银行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发展时间仅有短短的十几年,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十分缺乏专业人才,目前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才基本上是半路出家,边干边学,缺乏系统,专业的训练。而且我国的投资银行本身并不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认为投资银行不需要专业人才,只需要有关系,有客户即可,急功近利思想浓厚。
5、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尽健全。
由于目前一些投行业务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尽健全,往往丧失了引进大量高级人才的机会。特别是由于一些券商的领导意识淡薄,既忽视了投行人才素质的培育,又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使投行业务的发展失去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6、大多数投资银行存在业务范围单一,业务品种雷同,缺乏特色,缺乏创新的问题。
以前除了个别大型投资银行尝试性地开展企业并购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外,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几乎只有一级市场承销和二级市场代理服务、自营业务。对于投资银行的新兴业务如企业兼并和收购、风险投资、金融衍生工具、资产证券化等很少涉及。
从收入上看,我国证券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手续费收入、自营业务收入和证券承销收入方面。一般大型证券公司的交易佣金及相关收入一般占营业收入的50%左右,自营业务和证券承销佣金占30%左右;小型证券公司由于主要以经纪业务为主,交易佣金及相关收入一般占营业收入的8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公司对交易手续费的依存度比较高,使我
国证券公司的利润水平极大地受制于二级市场的繁荣,波动较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利润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从当前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趋势看,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呈现出专业化和多元化两个明显的趋势。美国证券业的收入构成体现出典型的均衡特征,收入来源超过10项,其中佣金和交易收入占比最高,但也只占20%多一点,而占比超过10%和接近10%的收入来源还有4项,显示出美国证券业收入的多元化特征。 7、研究能力总体上处于较低的水平
无论是对宏观经济,还是对行业、对公司的分析都非常薄弱。当然,有的公司、个别专家做得还不错,但是在市场上、社会上的影响都很小,没有形成足够权威性的地位。总体上来说,我们的投资银行难以形成价值投资的引导作用。对比看看国际投行,差不多是对现实经济最权威的研究机构,至少是可以和大学、政府的研究部门能够并驾齐驱的。比如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新兴市场七国等,都是他们提出的概念。可是,我们的情况就差得比较远了,投行的研究水平比较低
8、生存的市场环境有碍于投资银行的规范运作
与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相比,我国的投资银行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它的产生与发展不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自然演进过程进行的,而是在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条件下产生的。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之中,现有的经济体系中还保有许多传统体制的烙印,带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这就决定了我国投资银行在其发展中有许多先天不足。如原有的投资银行属于国有,大多数企业的领导人由金融机构委派,没有完整的法人治理制度。在历经产权转换和体制变迁的过程中,证券公司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法人治理制度没有健全,委托一代理关系不清,造成资产管理、经营管理混乱和界限不清,其中滋生了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一切与我国投资经营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对投资银行业的高速发展显然不利,尤其不利于吸收新的投资主体。 9、基础薄弱,发育不足,竞争力弱
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时间短,资金基础相当薄弱。我国近百家证券公司中,注册资金大多数在一亿元以下,平均资金只有3000万元。一些信托投资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总
资产虽已达数百亿元,但其业务分散,调配资金的能力有限。目前,各从业机构的资本规模已成为其拓展业务的重要制约因素,资金捉襟见肘的窘境时常出现。而且我国对信贷资金有严格的限制,这大大制约了投资银行从业机构的融资能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投资银行必将进入我国的资本市场,各从业机构现有的规模和融资能力显然无法抵抗来自外国同行的竞争。
10、从业机构违规操作严重
我国现有的投资银行从业机构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难免鱼龙混杂。一些机构违规经营,在股票发行承销过程中,帮助企业进行过度的上市包装,甚至弄虚作假,进行上市伪装;在二级市场上与上市公司合伙操纵,欺骗公众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在企业购并中肆意侵蚀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由于运行机制与管理不规范,内部风险控制不严,违规自营、挪用客户保证金、透支和内部交易等现象大量存在,加之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职业道德低下、缺乏社会贵任感,为谋取一己私利,刻意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子,甚至违法违规、铤而走险,严重危害着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
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投资银行是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投资银行已发展成为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交易代理,进行企业并购和重组、基金管理与投资,提供投融资咨询及财务顾问服务等一揽子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
现在,投资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近20年来,在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投资银行业完全跳开了传统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并已形成多样化、国际化、专业化、集中化和合业经营的趋势。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这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投资银行业是巨大的机遇,同时也是巨大的挑战。为了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我国投资银行业必将向着规模化、全面化、专业化、国际化、混业型发展。
1.加速资本集中,向规模化转变
我国目前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主要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兼营的信托投资公司和一些财务公司等。这些公司数量多、规模小、资本不足,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差。国际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为数不多的现代化大型投资银行占主导地位,成为行业龙头与支柱,是投资银行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加速产业集中应该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2.混业经营大势所趋
无论从世界潮流还是从我国内在发展要求看,混业经营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国务院于1993年12月25日出了《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金融业进行治理整顿并提出了分业经营的管理思路。1995年5月《商业银行法》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国有银行分业经营的制度。但分业经营的实践证明了分业也有若干弊端:(1)分业经营使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 (2)分业经营严重障碍我国金融业发展 (3)中国加入WTO。大批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而且这些公司大多是“全能型”企业,其业务领域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这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因此塑造能够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金融集团抗衡的全能型金融市场主体是必须的。目前,我国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关严格分业经营的限制。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时代离我们已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