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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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2) 国内工程应用FIDIC施工合同指引

作者:郝林

第1.1.1.7条 资料表

解读:“资料表”的英文原词是“schedule”。资料表这个定义是99版FIDIC新增的定义。由“schedule”的字面意思,容易想到这是把“进度计划”的重要性提高了。这与大多数项目开发者更关心项目何时投入使用的事实相符合。按FIDIC合同,schedule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条款里有详细定义,这里不展开了。

第1.1.1.8条 投标书

解读:投标书的外延范围是招投标过程定义的,这里不展开来讲。只是说一下,作为文件形式的投标书也是一个签字的地方,而且一般都是招标方提供的自定义格式,里面会有许多的要求投标方直接承诺的事项。这份“格式投标书”与后面所有投标文件的关联关系及其承诺的事项一定要吃得透,才能去投标。FIDIC合同条件下最好是少存侥幸心理。如果有能力在FIDIC合同条件下完成索赔,那一定有能力吃得透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没能力吃透招标文件要求,千万不要想着靠“索赔”来实现合同利润。否则一“索”一个跟头。

第1.1.1.9条 投标书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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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份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大家真正想要去沟通的事项并不多,而且范围相对都比较明确,比如开竣工时间、付款条件、材差调整方式、保函条件等等。为了把这些必须沟通的事项从巨大的合同体量中“凸现”出来,就搞了这样一个“投标书附录”。它是对投标过程中除投标价款之外、次重要的、合同内必须进行招投标承诺的项目的一个提炼性总括。

投标书附录雇主在招标时可以把自己的要求先写进去,这构成招标要求的一个部分。投标方必须接受雇主的这些要求,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走招标答疑澄清程序,但一旦雇主确定了这些要求,那就要按实质性响应进行。如果不能接受,就只有放弃投标。

“投标书附录”要求页页签字。FIDIC合同在这些细节上的要求,体现了其严密性。

第1.1.1.10条 工程量清单及计日工作单

解读:FIDIC工程量清单的性质与其定义的外延这里就不讲了,到第二部分《FIDIC施工合同工作原理》会专门讲。计日工作单这里简单谈谈。

计日工作单简单了理解就是对付“清单外”变更的。由于没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可参考,就只能依靠这个“计日工作单”中的各项单价考虑合理消耗量以单项工程量的形式来核算变更价款。计日工作单中的人工机械价都是综合单价,这与我们国家人工机械信息价只是直接费不同。所以单价乘工程量就是结算工程价,这样一个“清单外变更”就简化成简单的工程量审核。由于项目的复杂性,“清单外变更”的处理当然不可能就这么简单,但有了“计日工作单”及相应的合同规定,处理这类事件至少有了方向。

计日工作单有一个缺点,就是主材消耗量无法反映在“工作单”中,比如临时增加一个设备基础,砼工程是3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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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际使用了3.2 m3,这算是用得多了还是用得少了?清单与计日工作单中都难以定义。

国内情况下处理这样的“清单外变更”事项,我倒是建议直接引入定额,可以把主材消耗量同时规范下来。“清单上没有的综合单价按上海93定额确定其分项工程单价,取费标准按二类建筑……,让利……”。毕竟“清单外”变更不会大,定额引入也只引入到单价,主材损耗率在定额中包干,最多按实际调整一下。这样子定一下变更,没什么问题。

FIDIC合同框架下引入国内定额的变更处理原则,也许是我首创,不过我觉得在国内目前造价协会对“计日工作单”支持不够,计日工作单又在主材耗量上很难定义得好这个现实情况下,引入定额处理“清单外变更”可能是一种比较不错的解决办法。定额再怎么不符合现场实际,也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其中各种消耗量的测定还是有着很大的科学性,正好拿来利用。虽然会由于措施与定额的不同而与实际会有相当的出入,但这种偏差在处理“清单外”的变更这样的事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FIDIC合同下我没有操作过这种变更处理,因为要外资的领导接受定额是有难度的。但国内单价合同我一直用这个办法。它至少给“没有单价”的单价合同变更指出了一个处理问题的路子。不象以前,没有了可参照的单价,大家就只能谈起来看了。

第1.1.2. 各方和人员

第1.1.2.1条 当事方

解读:这是一个法律定义。按法律要求,合同当事人只包括达成合同协议的签字方。这样合同当事人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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