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杀虫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熏蒸杀虫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药物熏蒸主要是在密闭空间和一定的温度压力下投放一定剂量的熏蒸剂,利用熏蒸剂挥发出的有毒气体,保证其有效浓度使某种或某些害虫有机体死亡的过程,由于熏蒸剂具有易燃、易爆、剧毒,因此在熏蒸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人员中毒、起火、燃爆和作业安全事故。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熏蒸杀虫实际,制定《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熏蒸杀虫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分级负责、班组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和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迅速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求援。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熏蒸杀虫作业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也适用于其他相似性质而产生的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司熏蒸杀虫存在的危险原和危险因素,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 a、火灾事故; b、爆炸事故; c、危险化学品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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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中毒事故; e、特种设备事故; f、伤害事故。

1.4应急救援责任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上下、全体员工要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公司应对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重奖;对不履行职责、表现消极、有意回避的个人,提出批评;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1组织机构 指挥长:鲁勇 副指挥长:颜涛 抢险组:吴涛 救护组:李晓辉 技术组:付国立 后勤组:马淑芳 信息组:刘洋 协调组:官淑香 2.2主要职责

2.2.1指挥长:发布启动和解除《预案》的命令,并按《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预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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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副指挥长:协助组长,指挥和部署《预案》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2.3抢险组: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主要负责现场抢救和消除险情等工作; 2.2.4救护组: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主要负责现场伤员抢救、人员疏散,维护秩序等工作;

2.2.5技术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负责灾情分析、监控和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以及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2.2.6后勤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2.2.7信息组: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汇报等工作;

2.2.8协调组:协调外援,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三章 危害辩识和模拟演练 3.1危害辩识

磷化氢、溴甲烷、硫酰氟、环氧乙烷等熏蒸药剂的相关危害识别参见《熏蒸杀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2 作业安全危害辨识 a、高空坠落安全危害; b、冲击撞击安全危害; c、人员触电安全危害; d、人员中毒安全危害; e、设备设施安全危害; f、意外伤害安全危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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