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生物防护工程养护
4.1 一般规定
4.1.1 堤防生物防护工程应因地制宜选择植物品种。
4.1.2 堤防迎水面设计洪水位以下不得种植乔木(防浪林除外),可有选择的种植一些草皮,在不影响堤防检查的情况下也可选择一些低矮灌木品种。对于树木缺损较多的林带,应适时补植或改植其它适宜树种。
4.1.3 堤后植物防护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的株行距应根据不同的树种、冠幅大小来确定。
4.1.4 生物防护工程的管理,应因地制宜,坚持日常养护,引进、推广先进技术、机具。
4.1.5 根据林木病虫害发生、发展和传播蔓延的规律,及时进行检查,防治植物病虫害发生。
4.1.6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林木由堤防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在生物防护时应满足堤防检查要求。
4.1.7 养护人员应防止和及时制止危害生物防护工程的人、畜破坏行为。
4.2 草皮及林木养护修理
4.2.1 草皮护坡应经常修整、清除杂草,保持完整美观;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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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宜超过15厘米,以免叶茎过长,影响排水,诱发病虫害; 干旱时宜适时洒水养护。应及时补植或更新的缺损草皮。 4.2.2 林木防护工程养护
在干旱季节和干燥地区,应及时进行人工浇水,浇水量和次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枯死和病害严重的树木,应及时挖除后补植。一旦发生病虫害,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应做好树木防冻工作。
堤防管理范围林木采伐应当符合林业采伐的有关规定。林木更新采伐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冬春季节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将树根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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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动物危害防治
5.0.1 堤防工程动物危害防治应保证堤防工程安全、不污染环境,做到防治并重、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5.0.2 防治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害堤动物可能影响堤防安全的范围。
5.0.3 及时清除堤坡上的树丛、高秆杂草、旧房台等,整理各防土料、备防石料垛,消除便于獾、狐生存、活动的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采用人工捕杀、器械捕捉、药物诱捕、熏蒸驱逐、化学绝育等方法。对堤身内的洞穴及时采取开挖回填或充填灌浆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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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属设施养护修理
6.1 里程桩、界碑、标志牌、观测设施养护
6.1.1 里程桩、界碑、标志牌(含疫区标志牌、警示牌、险工险段及工程标牌、工程简介牌等)应定期清洗、油漆、维修更新、补充,保证完善、清晰、美观。
6.1. 2 测量控制系统的起点和工作基点校核应执行有关规范,观测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6.1. 3 主要观测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6.2 设备管理维护
6.2.1 必须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管理。
6.2.2 设备维护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既要充分发挥设备的能力,又要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训练,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掌握操作要领,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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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设备养护、修理
1 堤防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观测、运输、通信、电力、动力、办公等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经济地运行。
2 堤防管理单位应做好设备的润滑、防火、防爆、防尘、防漏、防腐等专项工作。设备应达到“四无”(无积灰、无杂物、无松动、无油污)或“六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汽、不漏风、不漏物料)。
3 设备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质量,做好记录,缩短时间,降低成本。
4 设备管理单位要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好设备的检修计划,并纳入年度计划实施。当生产与设备检修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检修。
5 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应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测算及实际情况储备一定种类和数量的防汛物资。存储的料物应位置适宜、存放规整、取用方便,有防护措施。
6.3 办公、生活区管理
6.3.1 办公和生活区的建筑或设施,包括办公室、动力配电房、机修车间、设备材料仓库、宿舍、食堂、卫生间,应保持整洁,符合卫生、安全、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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