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建设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双鹰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建设自主组织开展的,对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定适用于双鹰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长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老鹰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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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第五条 副组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章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建设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七条 单位负责人在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启闭火区、排放瓦斯、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出现涉险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后等情况,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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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专项辨识,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臵、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专项辨识。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启封火区、排放瓦斯、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由安全副矿长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开展1次专项辨识;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四)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各分管副矿长和业务科室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主要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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