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确的调整税收筹划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相对而言较小,所以管理水平也不如国企与外企,所以难免有内部的会计人员的税收筹划水平不高,达不到要求。以上问题均表明了中国的税收筹划的研究还仍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急需我们新生一代注入新的血液,加紧知识理论的学习、对实际情况的不断摸索和掌握外、内部环境的调控方法。但伴随着中国相关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各大跨国公司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国的税收筹划也拥有前所未有的机遇。 三、企业开展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措施我国税收筹划的探索真正的进入中国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各界精英人士开始入手探究,如今的规划税务的技巧得到愈来愈多的企业不可或缺的技能,并重视其实际应用。税收筹划工作要有所创新,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公司经营经济活动出现的税种和该税种现行的法规相链接;其次是现行税种的缴纳法规与企业的方式相链接;最后实现企业的规划的技巧与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做到无缝链接,融会贯通。(一)纳税筹划的具体筹划技巧1、考虑适用税率分档,灵活处理纳税基数想要中小企业在各大国企、外企的重重包围中脱颖而出,规避税收的基数是必要的助力手段,为了获得更高的资本付出回报的最大限度,纳税人可以将公司资本投入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项目上。常见的规避税收负担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应用税率分档的条件便利,所以尽可能的

调低税负是规避税收方式的一种。企业单位在同一项经营活动中,要考虑周全,制定多个不同方案,在进行选择时才能游刃有余,避开高税率,享用适当低税率,实现税收收益。在这里,必须明晰一个概念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当该数值正处于税率累进边界点时,则应该对其进行合理地调整,以达到适用低档税率的目的。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到如今,中小企业依然适用所得税的普通标准税率,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本年度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费用后的剩余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十五,在产业选择上,我们会说到这方面。现在我们举例说明具体技巧,例如:某小型公司在期末结算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500元,则未筹划前企业应交所得税的数额为:300500×25%=75125元;若该公司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划和控制,则在12月31日,支付办公用品费600元,那么,该企业应交所得税为(300500—600)×20%=59980元,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节约税款15145(75125—59980)元。第二,适当延迟纳税期。即在不违背相关机关规定的基础上,将现期不必一定上缴的相关税项在合理的范围内向稍后各期延伸。递延的税款可以变相等效为企业获得无息贷款,这样既便于企业的流动资金转圜,也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时获得相应的机会成本。2、合理选择有利的组织形式进行

所得税纳税筹划众所周知:国家对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对收益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是当今企业投资者钟爱的两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一般来说,公司制企业税负重于合伙制企业,公司制模式下的企业在交税环节缴纳税金后,若尚有剩余,税后利润通过红利的方式发放到股东手里,股东又得进行二次缴税即再补交一次个人所得税。与公司制缴纳方式不同是合伙制企业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绝对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所以对于这两种不同的选择,结合自身情况谨慎用之。例如:有5个投资人,计划每人出资500 000元人民币设立一个食品加工场,投资总额是2 500 000元,预计今年工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工厂在成立时可以两个方案。方案一:成立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共计出资2500000元,每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00/5*35%-14750=55250元,5人共计276250元。方案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00000元,假设工厂的税后利润没有他用,全部作为股利平均分配给投资者,则该工厂需先交纳企业所得税:1000000*25%=250000元,继而每个投资者需交纳1000000*(1-25%)/5*20%=30000元,5人共计150000重复共计400000万。对比可知方案一节省400000-276250=123750元。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的组织形式取得相应的节税利润,工厂的创始人应根据自身各种因素确定工厂的性质,即公司制还是合伙制。公司在选择

下属机构时,不同的选择在不同时段对纳税筹划也有很大的影响。在创立初期,由于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故其手续相对子公司来说,简行便利。在经营过程的开始,分公司由于没有固定营业模式、客户来源等原因,不会盈利,而在此时总公司就可以汇总纳税时,可以将这一部分内化。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向母公司支付利息费用等,用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公司在形成的早期阶段,比较有可能处于亏本的状况,那么设立公司分支是较为有利的,这样能够缓解总公司的税收压力。反之,如果按照市场行情估计分支机构运营后存在亏损的情况不会多,或者持续时期较短,则最好要创设子公司。3、适当分散利息费用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等时段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借款的费用支出,可以如实的按照支付额扣减税基。如果是向民间借贷等非金融机构借款,利率一般比银行高的部分是不允许抵扣的。明显地,其利息能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税基的是向各种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同时这种融资渠道既安全又合法,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如果企业自身情况尚可的情况下,不建议高利息借款,没有这个负担必要。但是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发生高利息借款后,则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可以考虑将高利息部分分散至其他开支科目下。企业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高额利息费用转化为其他项目成本。

4、利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列支进行纳税筹划在这一部分,由于部分企业的内部监管的程度不同,会出现单位必 要的业务接待与纯粹的领导个人消费界定不清的情况,一定要加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与此同时也应参考成熟企业的相关治理经验,严防违规现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说明了招待费的问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此项支出,既要根据其实际发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同时超出本年度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的部分不予抵扣。由此,可以利用业务招待费的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即使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仅满足百分之六十的发生额标准,还要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于申报前根据以往经验或估算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自行计算。如业务招待费高出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公司则应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自行调整,公司可以将产生的用于招待的费用移至其余相关科目,进行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其他无限制项目分化,例如,其他业务成本,能够在税前抵扣,或多或少,积少成多,一定能达到节税目的。此外,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把业务招待费当作会员费进行列支,利用“管理费用”能够在税前列报的作用,进而达到减轻税负压力的成效。5、合理安排工资及工资费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清晰的给出了工资的扣除标准,即除了发生的不正常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可在缴税之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薪酬费用,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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