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政法小区管理办法

微山县政法小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坚持“守法、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有效地为工程建设服务,致力于提高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文件及承包合同的内容进行施工,使施工单位能够把工作重点放在质量的事前预控上,力争做到“管理从严、过程从细、标准从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例会制度:

1、工程指挥部、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组织召开的有工程方面的会议,施工方在接通知后,按要求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200元。

2、每周五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时间订为下午14:30,地点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室),参加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全体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者罚款300元。 二、材料管理制度

1、 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包括甲方供应的材料)在进入现场后,施工方应立即向监理部提报产品准用证,备案证明,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对于钢筋水泥砌块等需要要做检(试)验报告的,原材料必须经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跟踪送样并做好记录,使用前应具备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查合格报

告,否则严禁使用。

2、各分部、分项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人员应加强原材的检验。现场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施工方应立即清除出现场,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不执行。如果不合格的原材已用于施工,则责令对不合格的砌体及构件进行返工处理,并对施工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3、对于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使用前应提供产品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必要时要进行现场试验,并向指挥部、监理部提交试验报告及施工方案,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正常施工。 三:质量管理制度

1、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工程指挥部、监理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钢筋工程与电气安装的隐蔽要做到三个同步:A、基础钢筋验收与避雷引下线同步;B、柱钢筋验收与避雷引下线的焊接同步;C、现浇板钢筋验收与电气配管、灯位盒、预留管道等同步。

2、 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方应进行自检、交检、专检,合格后连同报验资料(检验批复报验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呈指挥部、监理部现场核验,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擅自隐蔽的,将对已定工程量责令施工方返工并处一定的经济处罚。

3、 隐蔽工程需要夜间施工时,施工方应当在当天下午5:00以前填报统一印制的加班申请,上交工程指挥部、监理部审批。加班施工应有管理人员、技术员和质检员在现场,否则严禁加班施工。

4、 砂浆搅拌施工前,砂浆配合比标牌应挂于搅拌机前。在指挥部和监理部人员的监督下,统一按施工配合比进行标定,固定专人、专车上料。

5、 砼、砂浆试块的取样制作,须在监理人员的旁站监督下随机取样制作方视为有效。

6、 一切设计变更,施工方必须事先征得工程指挥部、监理部的同意后,方可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否则变更无效。

7、 施工方要上报质量、材料、成品的保证措施,由指挥部和监理部审批,并监督实施。

8、 监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施工方在签收后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整改完毕。自检合格后,及时上报指挥部、监理部复检,合格后(附书面回执)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9、 在施工中,若出现质量缺陷,施工方必须及时上报监理部,并提交修补整改方案,经指挥部、设计人员、监理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按方案处理。

10、 施工方整理的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有效、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不允许代签),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版本与档案馆一致,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四:进度管理制度

1、 施工方应在开工前,根据施工招标及施工合同要求做一份详细的施工总体计划上报监理部。

2、 施工方应在每月一号把上月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报监理部,并及时调整总体进度计划。如实际进度计划与总体施工计划偏差过大,施工方应将调整后的总体计划上报监

理部,并书面说明造成工期拖延的具体事由。

3、 施工方在每周一前把上周实际情况及下周计划、人员安排报监理部,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月进度计划。

4、 监理部将根据工程进展及具体存在问题,定期向工程指挥部汇报。 五:投资管理制度

工程款的支付,施工方应在资料真实齐全,所完成的工程量达到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且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经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报总监核定,由总监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报工程部审核。 六: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与领导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方案应全面具体,针对本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生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 施工方必须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4、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作业工等特种作业

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塔吊等特种机械必须具备检测报告,年核证牌。塔吊进场必须及时报送安拆方案,经审批同意后进行安拆作业。

5、 旁站监理在现场巡视中,着重加强对高空作业防护、脚手架、“三宝四口”、基坑支护、塔吊运输、模板工程、施工机具等进行安全监督。发现隐患,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6、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7、 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洪防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 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安全资料随工程同步整理齐全真实有效。

对于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安全措施不符合工程阶段

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将建议建设单位更换其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或施工班组;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由工程指挥部、监理部下发罚款单,并通报批评。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方签收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随工程进度与工程指挥部协商后另行通知。

微山县政法小区项目工程指挥部 济宁市中元建设监理政法小区项目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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