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会要求的通知

关于:规范周例会相关事项的

通 知

为了加强目标管理,总结成绩,分享经验并根据目标和岗位所赋有的职责找差距、分析不足之处,同时寻找改善对策,增强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岗位和公司业绩,故将每周例会要求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由原来的每周三上午8:30调整为每周一上午8:30;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另行通知。

2. 会议名称变更为“每周工作总结和计划会议”,会议内容为: 2.1上周工作总结内容及要求:

2.1.1根据部门、岗位目标或者岗位所赋有的职责,总结一周的成绩,分享取得成绩的经验;

2.1.2根据部门、岗位目标或者岗位所赋有的职责,以及部门或岗位的实际工作计划的达成寻找差距,分析原因,找出纠正预防措施;

2.1.3针对上周计划工作中未完成以及会议中其他部门要求协助和改善事项以及领导要求完成事项之执行结果进行汇报; 2.2本周工作计划内容及要求:

2.2.1根据部门、岗位目标或者岗位所赋有的职责,做出相应的工作计划,销售和生产、品质部门应该将月度目标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将月度目标进行分解每周,做出相应的周工作实施计划;

2.2.2对上周工作中未完成以及会议中要求整改或要求完成事项在本周做出工作计划; 3、协调配合和建议事项:

3.1对影响本部门、岗位绩效目标达成的部门或者岗位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2对影响公司形象、公司发展、制度执行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要求希各部门、岗位人员严格遵照该通知执行!同时要求所属部门人员(限定为原要求每周提交“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人员)全部按此通知要求执行!并于每周一上午12:00前收集送总经理审阅。

特此通知!

广东XXXXX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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