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天下法辨 2008-01-06 21:30:05 阅读81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法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转引清华大学图书馆网站)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2004年版)法学(21种)
法学研究 法学评论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法学 中国版权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法学家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外法学 比较法研究 法制与社会发展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中国刑事法杂志 河北法学 电子知识产权
现代法学 知识产权 法商研究 政治与法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目录每年更新。发表论文请参考最新期刊目录。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I 2004年版)法学(21种)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法学 法学评论 中外法学 现代法学 法商研究 法律科学 法学家 政法论坛 人民检察 河北法学
法制与社会发展 政治与法律 环球法律评论 比较法研究
法学杂志 当代法学 人民司法 法律适用
法学论坛
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每四年出一更新版。发表论文请参考最新版期刊目录。
补充说明:现在有不少中文期刊在自己的封面上印上“中文核心期刊”字样,读者一定不要被这种标识
所迷惑,一定要参考权威工具确定的核心期刊。
征稿启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创刊于1985年11月,1995年7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发行。原为季刊,2002年1月经上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改为双月刊。本刊的办刊方针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注重反映法学及其相关学科、基础学科的研究成果,积极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风气,贯彻“双百”方针,鼓励学术
争鸣。本刊欢迎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学术水平和实践意义的稿件,欢迎院内外专家学者赐稿。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办公厅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要求,本刊的编排方式已作了较大改变。为此,希望作者来稿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作者著作权的声明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
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二、编排规范化对来稿的要求
1、稿件须在正文前附200字左右的文章摘要和3—5个关键词。其中文章摘要应根据原文中提出的新观点、新方法、新论证进行概括和提炼,摘要的表述不得超越原文内容,并一律使用第三人称,尽量
不用“本文”、“笔者”,“我们”等词作主语,力求简明扼要、客观准确、完整连贯。
文章摘要、关键词以及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须同时译成英文。
2、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研究方向、通讯地
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文中引文请仔细核对原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文章末尾,并按顺序编号。注释和参考文
献请按下列顺序书写:
主要作者(专著作者、论文集主编、学位申报人、专利申请人、报告撰写人、期刊文章作者、析出文章作者)、文献类型标识(见图示)、出版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文献起止页码。
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学位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文献标识类型 M C N J D R S P
三、投稿要求
1、本刊编辑力量所限,文章请用打印件寄送,有条件的尽量附寄软盘。以上有关规范化的内容请
作者详细及时提供,否则有可能造成延误或影响文章的正常刊用。敬请作者留意。 2、本刊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文章寄出3个月未见刊用者,作者可自行处理。 3、对采用的稿件,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可对稿件进行技术处理,如来同意请声明。 4、来稿请寄: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收,邮编:730070。联系电话:
0931—76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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