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未毕业劳动合同

劳动作文之未毕业劳动合同

未毕业劳动合同

【篇一:大学生未毕业不能签劳动合同 可先签就业协

议】

小何是一名大三学生,今年1月,通过大型招聘会,小何得到了一家大型外企的青睐。可是公司的招聘负责人告诉小何,要等他明年7月毕业后才能签劳动合同。小何常听说一些学长在求职时由于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受到侵害的例子,于是非常疑惑,如果公司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明年7月前这段时间的工作公司是否会给自己购 买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呢?

专家解析:我国现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绝大多数是一一对应的模式,每人都有一处归属。所以,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一人只能在一家单位工作或学习。

小何今年还是在校学生。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通俗地说,小何的“坑”就在学校了,他不能在读书期间在校外又扎“坑”,因此无法在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诸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缺乏这一基础,社会保险也无法缴纳。只有当小何从学校毕业之后,跳出了这个“坑”,才可以办理《劳动手册》,开始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也可以开户缴纳了。

但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如何来维系呢,是否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对双方缺乏保障呢?其实并非如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年都会提供《就业协议》,供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确定用工意向使用。这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但充分保障了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因此建议小何要求该单位与自己签订《就业协议》(协议可以向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索要),防止时间长了

双方的意愿发生变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小何在明年7月离开学校后,应该与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不能以为《就业协议》就可以替代劳动合同,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篇二: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能与企业签定劳动合

同吗 解读】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能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吗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处要正确理解《意见》第12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12条的是为了考虑工作时间较为零星而设立的,并非禁止不签合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意见》第12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是“可以不签”,不是“应当不签”,所以这种情形签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已领到《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就更有资格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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