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语音
语音:是指人类通过发音器官发出来,具有一定意义的、目的是用来进行社会交际的声音。 语音具有物理属性、生理属性、社会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语音的本质属性。 语音四要素:音高、音强、音长、音色。
音高:音高是声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发音体的振动频率。频率和音高成正比,频率高、则声音高;反之,频率低,声音就低。普通话里面的四声由音高决定。
音强:音强就是声音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发音体的振幅。振幅和音强成正比,振幅大,声音就强,振幅小,声音就弱。语音的强弱同呼出的气流量大小和发音时用力的程度成正比例关系。
音长:音长就是声音的长短,它决定于发音体振动持续的时间的长短。音长在重音、轻声和语调中有一定作用,虽然音长在普通话中不起作用,但在某些语言或方言中有区别词义的作用。
音色:音色又叫音质、音品,是声音的特色,主要取决于声波振动的形式。语音中各个要素的差别主要是取决于音色,其中,元音的不同完全是音色不同而形成的。
音高、音强、音长和音色这四种物理属性是不可分割的。音高、音强、音长属于语音的韵律特征,可以合成为音律,与音色相对。音律必须依附音色才能起作用。 纯音:音叉振动发出的声波是频率固定而有规律的,这种叫纯音。 复合音:频率不同、振幅不同的纯音构成的。 基音:频率最低、振幅最大的叫基音。 陪音:具有基音整数倍的叫陪音。
声带可以发出一个基音和若干陪音,基音和陪音之间的配比关系构成了声音的音色。 发音器官:呼吸器官、发音器官和共鸣器官。 发音器官。包括喉头和声带。
呼吸器官:主要由肺、气管、支气管组成。 共鸣器官:主要包括口腔、鼻腔、咽腔和喉腔。
口音和鼻音:软腭、小舌上升,鼻腔通道关闭,气流从口腔中通过而发出的音叫口音;软腭和小舌下降与舌根接触成阻,口腔通道关闭,气流从鼻腔中用过发出的音叫鼻音。鼻化音:即软腭和小舌垂在中间,口腔、鼻腔气流通道同时打开,声音在口腔、鼻腔中间同时形成共鸣,这就形成鼻化音。
乐音:乐音是由有规则的音波构成,悦耳动听。发乐音时,声带呈紧张靠拢状态,气流从声门窄缝中挤出来,使声带振动发音。
噪音:噪音是由许多不规则的音波构成。发噪音时,声门大开或完全封闭,气流通过相关成阻部位因阻碍摩擦而成声。 音节:是人们凭听觉和发音时肌肉的感觉最容易分辨出来的最小语音单位。普通话中除了儿化音的音节数跟汉字数不对应,其他一个音节写出来就是一个汉字。从听觉角度入手,认为音节与声音的响度有关。从发音角度看,认为音节与发音器官的张弛有关。一个响度对应一个音节,一个张弛过程对应一个音节。
元音:发音时气流振动声带,在口腔或者鼻腔中不受阻碍而形成的音叫元音。 辅音:气流在口腔或者鼻腔中受阻而形成的音叫辅音。 声母:是指音节开头的辅音。有21个辅音声母。
韵母:是指一个音节声母后面的部分。韵母由元音,或者元音加鼻辅音构成。普通话有39个韵母。
单元音韵母:由一个元音构成的韵母叫单元音韵母。普通话中有10个单元音韵母。 复合元音韵母:由两个或者三个元音组合而成的韵母叫复合元音韵母。普通话中共13个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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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韵母:由一个或两个元音与鼻辅音n 或者ng组合而成的韵母,叫鼻韵母。普通话中共有16个鼻韵母。
押韵:所谓“押韵”就是指相邻的句末两个音节韵腹和韵尾相同或者韵腹同而韵尾相近的情况。
声调:声调是指音节内部具有区别意义作用的高低升降的变化。 调值:调值是指音节读音高低、升降、曲折、长短的具体变化值。调值有四种具体的变化值:阴平为55、阳平为35、上声为214、去声为51。
调号:调号是指声调的符号,指标写声调所用的简单明了的符号。
调类:调类是指声调的类别,即把调值相同的音节归在一起所建立起来的类别。 清音:清音是指发音时声带不振动的辅音就清音。 浊音:浊音是指发音时声带振动的辅音叫浊音。
音位:音位就是指某一特定语音系统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语音单位。
轻声:在词和句子里,某些音节往往会说(或读)得相对轻而短,以体现某些语义或语法功能,这一现象叫“轻声”。轻声在形式上主要取决于音长和音高。
儿化:作为词尾的“儿”不自成音节,也并不是一个音素,只是词尾所在音节发音时的一个伴随的卷舍动作,这一现象叫做“儿化”。
连读变调:在语流中,音节与音节相连,就有可能使声调的调值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这种声调的基本调值在音节连读时发生的变化,叫连读变调。 节律:是运用言语的节奏和语声变化规律正确体现语言结构关系、语义关系与逻辑关系的一种表达手段。普通话中常用的节律单位是重音、断连与句调的升降。
语法重音:语法重音是体现语言单位结构关系与语义关系的重音。语法重音比较有规律,也相对稳定。语法重音呈现在词、短语与句子三级语言单位中,尤以前两者为主。 逻辑重音:逻辑重音由具体上下文语义与特定的语境所规定的重音叫“逻辑重音”。 断连:断连是指语言单位之间的顿断分割与连延组合,它其实是语言结构关系的语言标志形式。
儿化和轻声的语音规范:轻声和儿化并不是单纯的语音现象,它与词汇、语法均有一定的关系,普通话中应该有它们相应的地位,但不是北京方言中所有的轻声、儿化词都应当吸收到普通话里来。原则上,有两类“轻声”、“儿化”词应该吸收到普通话中来:第一,有区别词义或词性作用的轻声、儿化词;第二,已经被普遍采用且读音相对固定,不这么说就显得特别别扭的轻声、儿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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