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法务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8年法务培训班的通知

签发人:赵良贤 基层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2018年的培训安排意见,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规避职务违法行为发生,决定举办集团2018年法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单位分管法务、合同业务的领导,由不同领导分管的须同时参加培训。

第二期:各单位法务、合同业务的管理人员。

第三期:各单位负责法务、合同业务的科长,由不同部门负责的须同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形式 1、培训内容

监察法及相关知识、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国资监管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风险防范、大宗商品贸易风险防范及合规管理、票据纠纷案例与实务操作、劳动合同管理及风险防控、合同审核的实务操作等。

2、培训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

第一期:各单位分管法务、合同业务的领导培训班,2018年10月31日—11月2日,培训地点集团平安大厦,课程安排见附件1。

1

第二期:各单位法务、合同业务管理人员培训班,2018年11月14日—16日,培训地点集团职工休养院,课程安排见附件2。

第三期:各单位负责法务、合同业务科长培训班,另外,各单位取得律师资格证和司法资格证的人员参加本期培训,2018年11月21—23日,培训地点集团职工休养院,课程安排见附件2。

3、培训形式:集中脱产培训。

4、报名要求:各单位于10月29日之前,把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电子版)报送至集团公司OA:jjyxbgsa,报名表见附件3。

三、培训费用

每人每期培训费240元,其中:学员单位支付140元,集团公司支付100元;资料费由学员单位按实际缴纳;食宿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办理(职教经费未按集团规定上缴的单位,集团不予补助)。

四、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分配的人员名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办学单位要严格教学与管理,并加强质量考核,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于没有按照每期分配名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年终考核被扣分单位名单。

(三)培训人员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和书面考试。

(四)报名要求: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9日之前,把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电子版)报送至集团公司OA:jjyxbgsa,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人:郭书安 15503757900(法律事务部)

2

附件:1.法务、合同业务领导培训班课程表

2.法务、合同业务管理人员培训班课程表 3.法务、合同业务领导培训班分配表 4.法务、合同业务科长培训班分配表 5.法务、合同业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分配表 6.法务、合同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法律事务部 2018年10月23日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