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实践论》有感

读《实践论》有感

浅谈《实践论》与“存在即合理”的关系

在今晚看完毛泽东的《实践论》之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我对其唯一的却又好像把握其精髓的了解。在对《实践论》研读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当时的革命背景;明白了实践的种种特质;也发现了实践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相同,“存在即合理”这五个字也是我常常挂在嘴边,记在心间的,所以我也想谈谈自己对它们之间关系的认识。

1937年,正是中国革命的生死关头,党内却出现了两种非常不好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妨害着革命的发展。经验主义者长期拘泥于自身的片面狭隘的经验,不了解革命理论对革命实践的指导作用,因而轻视革命理论的重要性。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者,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不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到处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只言片语,使中国革命力量遭受极为严重的损失,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为了总结两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和教训,从思想上全面清算党内的“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特别是教条主义的错误对全党造成的恶劣影响,提高全党的思想理论水平;为了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而作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为了在国内全面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认识论;也为了反击国民党反动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文化“围剿”,揭露张东荪等资产阶级哲学家和叶青等假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诋毁和篡改,毛泽东在当年的7月写下了《实践论》这篇伟大的哲学论文。

实践,就是一个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关于实践的特性,我归纳了四点。第一,实践具有时间性和地点性,即实践的内容和结果会随时间、随场合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不考虑到实践的这一性质,而对某一事物的内容和结果妄下推断则可能犯下“经验主义”的错误,“刻舟求剑”这个典故就正好完美地说明了实践的这一大性质。第二,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即在某种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实践,某种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所以就像我们学的概率学一样每一件事物的发生不可能是绝对的,所以实践在此又显得特别重要。我们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守株待兔”。第三,实践具有层次性,即此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在实践和认识的无限循环过程中我们得到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同样,实践的内容和结果在看似相同的条件下也是不可能绝对与上一轮是一模一样的。第四,实践具有主观性,即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在的。主体能动发挥程度的不同,必会影响到实践的具体效果。所以对于一件事情的结果,一个人的实践是无法直接得到真理的,需要在一个相同的基准下在足够多人的实践中得到一个公认的结果,这才是实践所检验出来的真理。

我们其实无时不刻都在进行着实践,不断对我们身边的事物加深着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又该注意到哪些问题呢?在上述特性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人类实践的局限性。正因如此,仅仅依靠一时一地的、个别的、局部的具体实践,来完全否定或肯定某种认识,那是不充分的;仅仅依靠具体实践所得出的具体结论,而不给予理性地抽象、概括和总结,却来完全否定或肯定某种认识,同样是不充分的。具体实践只能用以证明具体结论,基本实践只能用以证明基本结论,普遍实践则可用以证明普遍结论;而唯有借助于人类的理性思维能力,把人类的全部实践从局部上升到基本、从基本上升到普遍、进而抽象地形成人类的普遍实践,才能足够地证明客观事物的真理。所以我们需要注意总结实践的结果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而获得宝贵的经验,而万万要避开经验主义!同样,总结是一个认识飞跃的过程。要善于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学习,在再认识的环节上下功夫。不论是学习还是总结,都要找准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结合中升华,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为此,要把调查与研究结合,既弄清情况,又理出头绪;把经验与教训结合,成功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失败的教训更可贵,从教训中学习往往使人更聪明;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既要有丰富的材料,又要找出本质;把集中起来与坚持下去结合,既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科学的决策,又要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这样,经常不断地升华,使零碎的变成系统的,朴素的上升为理性的,又回到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从而,形成实践、认识、总结、再实践、再认识、再总结的良性循环。只要注意到总结的重要性,那么实践论的真知才能在日常的生活中为我们所用,就不会只是一个又大又空的理论体系!

“存在即合理”这句话看似很容易接受,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有些牵强。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黄赌毒”的确存在于世,那么它们真的就是合理的吗?当然不是!共产主义是我们为之奋斗的最终目标,它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它存在了吗?或许还没有!那么有的同学就会弱弱的问一句:“不是说好的‘存在即合理’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只要我们了解到黑格尔在提出“存在即合理”这个理论时真正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难题就都迎刃而解了!黑格尔所谓的“存在”不是指自然或事物,而是最普遍最抽象的共相,即事物的本质;所谓的“合理”则是指合乎理性,合乎绝对精神。他书中的原话是“凡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谓的“存在即合理”,在黑格尔那里,理性不仅仅是主观的理想性,而且是事物的本质,而事物是符合自己的本质的,所以合乎理性的东西一定会成为现实;而只有合乎理性的东西才能“称”为现实,因而一切现实的东西就都是合理的。由于黑格尔认为历史的发展就是绝对精神的发展和自我实现,而最为本体的绝对精神是好的,所以对于黑格尔而言,他就过滤了“现实”,他说:“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一切腐败幻灭的存在,尽管人们随便把它们叫做现实,但是,甚至在平常的感觉里,也会觉得一个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现实的美名。因为所谓偶然的存在,只是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可能存在的,亦即可有可无的东西。”也就是说,黑格尔所言的现实,是经他重新定义过的,并非口语中,平常意义的现实。这是符合黑格尔的哲学体系的,本初的意义。对这句话的误解与滥用也是从古自今都有存在,而道理是越辩越明的,那么就在辩论这一实践中让真相广为人知吧!

《实践论》给予我们一个探求真理的方法,那就是“实践—认识—实践—认识??”的一个良性循环。而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则阐明了“对的事物,合乎本质的事物必将发生,已经发生的并且是合乎其本质的事物也是合理的”这一理论。在我看来它们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实践论》中的方法可以让我们去检验事物的“合理性”,一些被实践所遗弃的错误的事物是无法被“称”为“存在”的!所以它进一步揭示了黑格尔理论体系的严谨性。而“存在即合理”与其逆命题则给了《实践论》提出的必要性和目的性一中肯的赞许!它认为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所认为的“存在”的事物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它们会在不断的实践与认识中逐渐被否定或肯定,而最终实现的必然是在不断地发展中所留下的真正合乎其绝对本质的事物。那么共产主义这一伟大的政治信仰抑或社会状态,将会在《实践论》对人们的指导下,在社会物质基础发展成熟后,成为一种“合理的存在”!当然,这也给了众多共产主义战士们一莫大的信心与肯定!

班级:2010级医学检验(1)班

姓名:吴磊 学号:201004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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