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检监察、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开展党务、村务和财务监督工作。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列席村“两委”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中的纪律监督小组成员可列席村党组织有关会议,负责监督村党务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党务、村务和财务监督工作进行小结,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审核、集体表决,并做好记录。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的议题提前告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围绕议题,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党员和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例会召开后5各工作日内予以解释答复。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村务决策与管理工作。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季度参加镇纪委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学习政策法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一般每半年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做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

(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提交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

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学习培训内容

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财务管理、“三资”管理、

招投标等方面知识;监督方式、工作关系协调等。

2、 学习培训方式

可采用自学、专题辅导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等。

镇纪委第季度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纪律及监督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依法依规和有效开展纪律监督工作。

村级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集中学习有关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及招投标等方面知识。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形式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4、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 6、对“群众评官”制度和询问、质询情况进行监督。 7、对村干部履职进行监督。

8、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要进行事前、前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行政村党务、村务、财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过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组织会议,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全体监委会成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可以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的决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建议提请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有重大分歧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以直接向乡镇党委、纪委反映情况,乡镇党委、纪委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监督工作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2、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努力做好村级事务决策的宣传员、决策的监督员、矛盾的调解员、工作的推进员。

3、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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